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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中院:速裁团队当庭宣判 简案快审快裁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凰汇  发布时间:2017-08-08 17:30:21 打印 字号: | |
  • 速裁审判团队当庭宣判一起财产保全合同纠纷案
  • 速裁审判团队日常工作记录

88,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团队开庭审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休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宣判。快审快裁的办案方式赢得了双方当事人赞誉。 

该案中,何某驾驶李某名下的奥迪小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事故车辆逾期未检验为由拒绝赔偿,李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金67691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支付6769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92元。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庭审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根据双方当事人的上诉及答辩意见,归纳庭审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拒赔所引条款是否有效、肇事小轿车是否存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未按规定检验”从而免责的情形,并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辩论。合议庭听取了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陈述,案件事实得以查清,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均不同意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庭审进行了半个多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立即对该案件进行了评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从证据及相关条文分析认定的角度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随后,法庭复庭并当庭作出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简易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是该院速裁审判团队办案的一个缩影。该院将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后,对简单的民商事案件交由速裁审判团队负责审理。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庭前准备、庭审程序、送达方式,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速流转、快速审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不仅实现了简单案件快审速裁,最大限度地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还解决了文书送达难的问题。

在审判实践过程中,速裁审判团队总结出了“回避、证据、调解、意见”的庭审“八字诀”,法庭上重点把握上述四个环节,即当事人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是否要求回避,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是否同意调解以及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速裁审判团队按照“八字诀”开展庭审活动,将纷繁复杂的庭审要素做到扼要简洁,把握主要争议焦点,让庭审的思路更清晰。

截至88日,速裁审判团队共收案222件,审结204件,结案率为91.89%,高出院其他业务庭20%以上。在审结的204件案件中,平均每件案件审限为46天,比法律规定的90天审限提前结案44天,实现了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司法效果。

 

此外,速裁审判团队并不因为追求办案效率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和质量,在办结的案件中,没有当事人因为输了官司而上访、申诉现象。速裁审判团队妥善平息纠纷,为当事人减少诉累,赢得当事人的较高评价,多次获当事人赠送锦旗。

责任编辑: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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