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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快立快执为农民工讨回工资款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李飞  发布时间:2017-09-27 16:07:58 打印 字号: | |
  • 主办法官与农民工们亲切交谈
  • 农民工们签字确认钱款

9月25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8名农民工在法院执行法官的帮助下拿到了自己被拖欠一年多之久的工资款。

2016年1月13日,被执行人广西某建工公司承建南宁市某建筑的外墙涂料项目工程,遂与被执行人朱某签订《外墙涂料施工劳务合同》,将该地块建筑的外墙涂料工程承包给朱某。随后,朱某招聘黄某等8名农民工到该地块建筑从事外墙涂料工作,8人的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工资约定核算均由朱某负责。

然而,在工作结束结算工资的时候,黄某等8人发现自己的工资只有原定工资额的66.25%。对此,建工公司表示,按照他们与朱某签订的劳务合同约定,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得出工程总造价,总造价减去已经支付给朱某的工程款,剩余钱为工人应得的工资。由于对建工公司核定的工资余额有异议,8人未签字领取工资。

2017年2月17日,黄某等8人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建工公司与朱某共同支付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8月30日期间足额工资。由于朱某此前已逃匿无法联系,该仲裁会最终裁决由建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共计11万余元,但建工公司拒绝履行仲裁裁决的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及财产所在地均在防城港,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建议黄某等人向防城港法院申请执行,经多次在仲裁委与当地法院之间辗转奔波求助无果后,8月29日,黄某一行8人无奈来到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考虑到该案属涉民生案件,港口区法院当天便受理了该系列案件,并为工人们办理了缓交诉讼费审批手续,保障经济无助的8人打得起官司。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采取优先执行的方法,向建工公司发放了执行通知书等,要求其尽快履行仲裁裁决的义务,但该公司仍然无动于衷。9月21日,法院依法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强行扣划该公司银行存款110594.77元。

9月25日中午,港口法院财务室里十分热闹,8名工人正在认真核对自己的银行卡账号,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对法院高效的执行工作纷纷点赞。当天,11万元工资款已全部发放到工人们的手中,至此,这起劳动纠纷系列案不到一个月顺利执结。

附图一:主办法官与农民工们亲切交谈

附图二:农民工们签字确认钱款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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