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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记防城港中院民一庭庭长崔静
作者:中级人民法院 吴凰汇  发布时间:2017-10-24 15:34:45 打印 字号: | |
  • 7月31日,崔静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当场兑现1万元赔偿
  • 崔静代表防城港中院民一庭领取“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奖项
  • 防城港中院民一庭庭长崔静担任审判长一天开五个庭

圆圆的脸蛋,利落的马尾,第一次见到崔静时,她正抱着一叠案卷跑进办公室,额头上的汗渗到发梢,脸上却是挂满了笑容,让人很难将她和法庭上威严的法官对上号。打招呼后了解到,她刚调解完一个棘手的承揽合同纠纷案,正要准备赶调解书。


崔静是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庭长,2006年研究生毕业后从河南老家考来广西防城港,在法院一干就是十多年。经过磨练,已经从初出茅庐的助理审判员成长为独当一面的资深法官。


“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官是有温度的,法官所面对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当事人,要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温暖。”崔静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9月21日,她在开庭前成功调解了三起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卖纠纷案。一边是面临经营困境拿不出钱的房地产公司,一边是未能如约拿到房子索求赔偿的买受人。“案子并不复杂,但如果直接判决的话不但未能解决双方间的矛盾,还有可能因为房地产企业无能力执行导致赔偿款迟迟得不到兑现。”崔静介绍,为妥善化解矛盾,她着手展开调解工作。


从各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到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调解,这期间,崔静就做了大量的工作。9月21日,她顶住发烧生病的身体压力,接待了一批又一批的当事人。在她的主持下,当天上午,三起案件圆满化解。


调解成功并非偶然,法官除了有娴熟的法律素养、精湛的调解技巧,还需要有一颗真诚为民的心。崔静将司法关怀贯穿于调解过程中,勤恳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民事案件事关邻里和睦、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直接判决可能达不到最佳效果。崔静坦言:“作为民事法官,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要最大限度地弱化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抗,想方设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社会的信心,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标。”


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崔静成为了一名员额法官,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据她介绍,2015年,她共办理了36起案件,2016年办了56起,而今年以来她一共就办理了138起,这些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为把案子办好,崔静经常牺牲自己的业余时间,任劳任怨地投入到工作中,同事们都称她为“铁娘子”。这几年,虽然身边也有同事选择了离职,但崔静的内心从未动摇过。“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是选择了忠诚、选择了责任。”崔静说,“法官职业给我带来了荣誉感和幸福感,能够换来当事人的喜笑颜开,付出再多都是值得的。”


崔静用春风化雨般的柔情、耐心暖心的关怀化解了一个个恩怨纠纷,也为她赢来了荣誉,被授予“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防城港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在崔静的带领下,该院民一庭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广西妇女儿童维权岗”、“广西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等荣誉。


成绩的背后,饱含着她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


10月18日上午,崔静和其他同事一起收看了十九大开幕会的直播盛况,习总书记的报告让她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也更坚定了她为法律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崔静激动地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梦想,我自己也有个法治梦,就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把法律的温暖传递给身边的每个人,让社会更加和谐,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面对今后的工作,崔静也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她表示,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忠于法律,公正办案,坚守底线,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法官的职责所在,今后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指明的方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中国梦、法治梦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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