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让人深恶痛绝,然而,防城区就有这么一个“老赖”李某,对法院所确定的法律文书熟视无睹,还蓄意隐瞒、转移财产,最终被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并刑拘。
案件详情
2013年7月1日,李某因生意周转不开向易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已到,李某却以手头紧张没钱为理由,拒绝还款。易某多次催要,李某拒不还款。后易某将李某诉至防城区人民法院,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在2015年11月20日前还清所有欠款及利息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易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转移财产试图蒙混过关 被刑拘后悔了
立案后,法院即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抱有侥幸心理,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李某进行沟通,李某均以无还款能力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为了逃避责任,李某就打起了不想还钱的“歪主意”。他将自己名下某某房地产公司的所有股权出质给他人。当法院因李某不履行义务而对其拘传询问时,李某一边“哭穷”,一面信誓旦旦的保证,再困难也会把钱还给易某。
然而,到了履行期限后,狡猾的李某并未履行义务,防城区人民法院再次对其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原有的股权已经出质给他人。当执行干警向其释明他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时,李某不以为然,认为法院奈何不了他。执行中李某不考虑如何履行,而是采取虚报、转移财产等方式对法院的裁定、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防城区人民法院经研究后,依法将此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送侦查。
2017年7月10日,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区分局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李某幡然醒悟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不但让自己的商业信誉受损,并且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开始联系家人,积极筹款偿还债务。10月30日下午,被执行人李某的家人捎上8万元现金来到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恳请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易某过来商讨还款事宜。最后在执行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先还8万元,并定于2018年春节前还清所有欠款的和解协议。
近两年,防城区人民法院向“老赖”挥拳亮剑,强力出击惩治“老赖”,让“老赖”无处遁形、不敢再赖。同时,也奉劝那些企图东躲西藏的“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规避执行,否则,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