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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招子文 沈洁  发布时间:2018-01-24 16:40:59 打印 字号: | |

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对全市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审理,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和预防犯罪管理、青少年维权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三年来,全市法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态势平稳,呈现总体下降趋势,20156690人,201675100人,20175481人。

该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注重庭审的法庭教育功能。未成年人庭审既是一次审理案件的过程,更是一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和洗礼的机会。该院每次开庭审理未成年人案件,都会精心准备庭前社会调查,结合调查内容和被告人的成长经历,找到教育的切入点,对未成年人进行最大程度的感化和挽救。二是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涉罪未成年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其犯罪记录均按照规定予以封存,对帮助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升学就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三是落实未成年人分案制度。该院请求政法委进行协调,由公安、检察、法院分别在立案、审查起诉、审理阶段共同协作,相互配合,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分案起诉和审判。四是做好缓刑犯的回访和矫正工作。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罪犯采取登门和集中回访的方式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状况并做好备案记录;积极协助社区矫正单位做好矫正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开设未成年人维权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五是对判处监禁刑的未成年犯推行回访考察工作。每年坚持到未成年人管教所进行回访,对每一名未成年犯都制作回访登记表,了解其服刑情况以及当前的思想状态,并积极联系未成年犯亲属对其进行探望和帮教。六是快审快结快执。考虑到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特殊性以及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该院在结案后及时移送材料给执行机关,使未成年犯尽快到未成年管教所或者社区服刑,避免交叉感染,让其能够更好地进行改造。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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