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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新举措,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来护航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张德  发布时间:2018-01-29 16:02:16 打印 字号: | |

125日,防城区人民法院快速办理一起标的额为400多万元的诉前保全案件,该案的顺利执行保全得益于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助力,全面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迅速冻结被申请人财产,为案件顺利执行保驾护航。

2012年开始,申请人防城港某某有限公司向被申请人九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酸化油,2012年到2015年四年间,申请人依据被执行人要求陆续发货,2015910日经双方确定被申请人共欠货款4757343元。2016429日,被申请人通过私人账户转账支付500000元货款,此后,被申请人再没有支付任何货款,至今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货款4257343元。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催收货款,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无奈之下,申请人防城港某某有限公司诉请求九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偿还欠款4257343元及利息。

为了防止九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转移财产,防城港某某有限公司向防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案件进入诉前保全程序后,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迅速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九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发现九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九江户口县某某的银行存款有足够的存款后,该院立即派出法官远赴1429.0公里的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某某银行依法对九江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卡账户进行冻结4257343元,从而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与判决的顺利执行。

 

根悉,防城区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与财产查询同步”工作机制以来,将保全案件引入执行网络查控系统,集约查询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并采取保全措施,凭借网络查控结果反馈的快速性、准确性,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执行干警迅速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态进行查询,将可以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直接冻结账户予以查封冻结,对不能直接冻结的有较大存款额的账户在查询到的银行柜台迅速办理冻结手续,第一时间对有财产的被执行人存款账户予以冻结保全,大大的缩短了办案时间。自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使用以来,防城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加大被执行财产保全力度,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执行。20181月份,该院执行局已受理诉前及诉讼保全案件为9件,其中6件案件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账户。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提供更多的保护,为执行工作提供有效的助力。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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