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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落实司法救助 彰显人文关怀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廖思钧  发布时间:2018-01-29 16:04:4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以维护弱势群众诉权为践行为民司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深化司法救助措施,拓展司法救助功能,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据统计,该院去年以来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8万元,救助56户困难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简化审批程序。对当事人的申请及其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从简,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司法救助的案件,凡当事人持相关证明到法院诉讼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的,均实行即审即批,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的当事人即时行使诉讼权利。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打得起官司,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去年以来,依法为1115件案件当事人缓交诉讼费551.38万元。
   
二是拓展司法救助范围。根据审判实际,适当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用减缓免的基础上,将救助体现在上门立案、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方面,贯穿于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去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20余次,对100余件案件、190余名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解答当事人问题320余个,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工作,争取政府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在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司法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完善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建立司法救助台账,坚持一案一备案,一案一监督,申请人司法救助金到位需认真填写《申请人领取司法救助备案表》,对救助金发放金额,发放时间等进行审核监督,确保司法救助金按时全额发放到申请人手中,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发挥司法救助作用。

 

五是加大宣传,强化监督。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司法救助制度,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正确看待司法救助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的督查,确保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真正享受到该项政策带来的司法实惠。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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