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仪表风纪,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及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2月23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对警容风纪进行了学习和检查,确保了全体司法警察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此次活动,是以最高法下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为内容,对条令列举阐述的司法警察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形、不同季节的着装标准及礼仪礼节、违规处理细则等进行了全面细致地学习,并根据所学的内容,开展了警容风纪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此次检查主要从司法警察着装、仪容举止等方面进行,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每位干警的着装、指甲、鞋袜、饰品、姿态等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现象,抓好规范着装,杜绝混穿、标识佩戴不齐、衣冠不整等现象。从检查的情况看,全体司法警察都能按照要求达到统一、正确着装。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细节上的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克服,随时保持警容整洁。
此次开展的警容风纪学习和检查活动,是对司法警察经常性管理的一个具体体现,通过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着装规范要求,有效提高了保持良好警容风纪的自觉意识,让全体司法警察在工作中能够按照要求达到规范化着装,做到举止端正、警容严整。在今后的日常管理中,该支队将不定期对警容风纪进行检查督促,加强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