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上思法院,谢谢你们这么尽心尽力帮我追要到这7200元执行款......”2018年3月15日,申请执行人领取到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感激地说道。
无证驾驶致人受伤,被判赔偿9200元
2015年8月23日16时许,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黄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出行,其驾驶到上思县城闹市区某繁华路段时将驾驶二轮电动车正常行驶的零某撞倒,造成零某左手食指末端一节被撞折断,电动车被撞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零某受伤后,立即被送到上思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此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零某于2016年4月向上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零某要求黄某赔偿其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电动车维修费等各项经济损失。2016年11月,上思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黄某赔偿零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200元。
黄某使出“拖”字诀,不积极履行义务
判决生效后,黄某却一直拒不履行,零某多次讨要赔偿款无果。无奈之下,零某于2017年1月向上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找到黄某,敦促其积极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努力,2017年3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约定黄某在执行和解协议书签订时支付给零某2000元,余款从2017年4月起每月支付500元。
但是,执行和解协议书签订后,黄某并未依约每月支付给零某赔偿款,零某多次向黄某追讨剩余的7200元赔偿款,而“老赖”黄某则是使出了“拖”字诀,以没有钱等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经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种植有甘蔗,家庭有经济收入。申请执行人零某认为“老赖”黄某签订和解协议只是黄某的一个缓兵之计,希望执行法官可以帮助早日追讨回剩余的执行款。
“老赖”面临拘留惩罚,赶紧筹钱兑现
被执行人黄某有履行能力却一直拒不履行,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规劝无果后,2018年3月,上思法院依法决定对黄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2018年3月15日,上思法院执行团队早早集结,并驱车赶赴上思县叫安镇黄某家。在黄某家中,执行法官对黄某宣读了拘留决定。当法警当即给黄某拷上冰冷的手铐,黄某顿时开始慌了,当即表示愿意付清剩余的执行款,并拿出身上的手机打电话给其妻子让其赶紧去筹钱。
随后,执行团队将黄某带到上思法院。当日下午3点,黄某的妻子匆匆赶到上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将7200元执行款交给执行法官。随后执行法官当场将全部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零某的手中,至此该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