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东兴法院:客运车辆挂靠起纠纷 法官公正办案获锦旗
作者:东兴市人民法院 彭国强  发布时间:2018-04-04 14:51:03 打印 字号: | |
当事人向法官送来锦旗

42日上午,东兴市雄风交通运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某将一面印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亲手交到东兴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胡家铭手中,以表达对胡法官化解矛盾、公正办案的感激之情。

201610月,东兴市法院受理了一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原告张某、杨某等5人状告东兴雄风公司及股东邓某等4人。原告张某、杨某等5人本是经营汽车客运的个体户,后因国家进行改革,原告5人将车辆挂靠在东兴雄风公司名下经营。20169月,东兴雄风公司对股东、股权等事宜进行变更,原告自认其为公司股东,但公司未将他们登记为股东,遂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5人股东资格,并给予相应线路经营权。

案件主办人胡家铭考虑到当事人已挂靠经营多年等特殊情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通过“圆桌会”式的谈话拉近双方距离,并利用全国其他地方类似案件的判例劝导当事人,释法明理,找到双方共赢点,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同时为了更好地查明事实,胡法官先后主动奔赴防城港、南宁等多地进行调查取证,竭尽全力厘清案件事实,让老百姓真实地感受到“看得见的正义”。

责任编辑:黄琼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网防城港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