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钦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华一行四人到防城港中院参观交流财产查控前置工作,先后在防城区法院和防城港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观看了保全案件财产查控前置流程操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防城港市法院财产查控前置工作经验介绍,共同研究探讨利用财产查控前置破解执行难问题。
据悉,为快速查控财产,提高执行质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2015年起,防城港市两级法院探索实行财产查控前置,将网络执行查控节点前移至立案窗口,设立财产查控组,挑选一名执行人员担任财产查控专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办公,负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强制执行等案件的财产查控工作。
法官强化对当事人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提示和执行风险告知,引导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书面申请法院调查被申请人财产后,财产查控组审查符合条件的即用网络查控系统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及强制执行阶段,对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可供保全、执行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未发现可供保全、执行财产,及时告知申请人。减少了案件周转时间,及时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2017年,防城港市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提起查询13198次,查询、冻结银行存款 5.58亿元,查封车辆207辆、土地94宗、房产632套,执行到位标的7.03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37.73%,执行完毕率39.17%。
防城港市法院将财产查控前移至立案窗口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自治区高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区法院进行推广。今年2月27日,全区法院执行工作现场会在防城港市召开,来自全区各级法院的院长、执行局局长现场观摩了防城区法院保全案件财产查控前置的操作演示。财产查控前置的成功做法成为了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一把“利剑”。
日前,防城港中院出台了《建立财产查控前置完善立审执工作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查控公开工作的通知》,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部门的责任及协调配合,建立财产查控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财产查控前置工作,推进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