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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院:两省三地千里追击 600万执行案款成功扣划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发布时间:2018-04-12 17:06:21 打印 字号: | |

一项建筑工程被层层转包、分包,责任人相互推诿扯皮,结果导致工期结束后600万元工程款迟迟不能兑现。411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奔赴广西、海南两省,到达海口、三亚、南宁三地展开执行案款扣划行动,最终为当事人成功追回拖欠的全部工程款。

 201111月,发包人某业主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就防城港市某商住楼小区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业主公司将该小区的建设工程发包给房地产公司。随后,该房地产公司聘请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庞某为此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约定庞某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房地产公司仅按照与业主公司结算总造价的1%收取管理费。12月,庞某与同样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任某签订《班组承包施工协议》,将该小区主体工程人工及辅助材料分包给任某。20167月,因尚有600万工程款未支付给任某,而业主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庞某三方对工程款结算问题相互推诿,并诉至法院。20172月,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定由房地产公司和庞某对任某被欠付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判决生效后,房地产公司与庞某拒不履行判决生效义务。20182月,任某向港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案标的金额巨大,且任某背后涉及众多农名工工资偿付问题,如不尽快执结,极易转化为群体上访事件。港口法院高度重视,并成立专案组研究制订执行方案。4月,该院经多渠道查到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在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等地有银行账户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奔赴海口、三亚两地,对被执行人账户余额予以扣划。于此同时,有线索显示该房地产公司在广西南宁市的银行账户也存有钱款,为防止账户资金流走,执行法官当天又赶回到广西南宁进行扣划。

至此,港口区法院执行法官历时一个多月,最终将600万标的款全部执行到位并顺利交付给申请人,妥善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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