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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区法院禁毒日前夕集中宣判4起涉毒案件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发布时间:2018-06-22 17:41:47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622日上午,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港口法院对毒品犯罪分子集中公开宣判,并邀请了人大政协委员、政法委领导、被告人家属、社会各界群众到场旁听,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毒品犯罪行为。

当天的宣判中,被告人陈某运输毒品罪成为关注焦点,案件涉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达401.26克,是四起案件中涉案毒品数量最多的一个。201710月,被告人陈某携带毒品从广东徐闻县驾驶汽车来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在经过高速路收费站时被禁毒民警拦截。民警当场在陈某身上查获疑似毒品4小包。因发现车辆经改装且结构复杂,民警将陈某待回办案区,利用警犬帮助搜查,在该车辆的车头部分查获疑似毒品一条,拆开包装后为4大包独立包装。经称量,上述疑似毒品共计净重401.26克。经鉴定,上述毒品疑似物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法院经审理最终认定陈某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承办这四起案件的法官介绍,目前港口区毒品犯罪主体主要以农村和乡镇地区的无业人群为主。令人痛心的是,在此次宣判的5名被告人中,有4名均为20岁左右的青年人,最小的被告人还未满20周岁,青少年涉毒低龄化趋势明显。法官再次提醒社会公众,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为了自己和家人,请务必远离毒品。

附图:庭审现场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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