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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被晒进“黑名单”
“老赖”夫妇主动现身履行
作者:上思县人民法院 刘雄 林倡生  发布时间:2018-07-09 08:17:50 打印 字号: | |
黄某、凌某夫妇兑现全部执行款

“林法官你好,我们打算现在就缴纳完所有的执行款,希望上思县人民法院可以尽快把我们一家三口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201867日,失信被执行人黄某、凌某夫妇主动联系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并当场兑现所有的执行款。

2015511940分,黄某、凌某夫妇的儿子黄某铭(16岁)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好友吴某在上思县思阳镇江滨南路某路段,遇曾某在该路段与其对向驾驶二轮自行车,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二轮自行车发生了碰撞。随后,在普通二轮摩托车倒地向前推移过程中,又碰撞到江某停靠在道路慢车道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挂车的左侧工具箱,造成黄某铭、曾某及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曾某先后到上思县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等地进行治疗。

2015513日,上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铭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曾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江某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吴某无责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曾某于201611月起诉至法院。201612月,上思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黄某铭赔偿原告曾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被告黄某、凌某承担支付责任。上思县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但是黄某铭、黄某、凌某一家三口却一直没有主动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黄某、凌某夫妇一直坚称自己没有钱赔偿。

今年,上思县人民法院将包括黄某铭、黄某、凌某一家三口在内的30多人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思县人民法院不仅充分利用当地电视、报纸和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号以及人流密集处的电子大屏幕等渠道和平台全方位公布“老赖”信息,并于201862日至3日直接将“老赖”信息张贴到“老赖”家住址附近最显眼的位置,让“老赖”无所遁形。果然,黄某、凌某夫妇周末得知自己一家三口全被晒进“黑名单”后面目无光,立即想方设法筹钱,并主动联系上思县人民法院要兑现所有的执行款。201867日,黄某、凌某夫妇来到上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当场兑现了全部3800多元的执行款,将生效判决所确定的赔偿义务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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