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港口法院妥善和解一起1600万民间借贷执行案件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彭建军  发布时间:2018-07-18 16:10:42 打印 字号: | |

716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和解执行一起1600余万元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协调下,双方当事人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案件顺利执结。

2012年起,赵某夫妇为经营投资和项目开发陆续向郑某借款共计1600余万,并以赵某名下的某建设公司债权及其他资产作为借款抵押担保。由于赵某夫妇未能按时还款,郑某将夫妇二人及其名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偿还欠款并支付相应利息,法院经审理最终支持了郑某诉请。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按判决履行,郑某遂向港口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涉案金额较大,为妥善处理该起执行案件,收案后,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各方当事人到院召开和解会议。经了解,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目前尚在经营,拥有一定资产,但因运营困难暂无法偿还债务,但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不信任,要求其必须一次性付清欠款及利息,双方就此争执不下。本着挽救企业、公正执法的理念,法官慎重权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着力做执行和解工作。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被执行人先行偿还了630余万元,申请人郑某看到了赵某还款的诚意后,对于自己要求一次性还款的坚持也有所动摇。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于716日下午再次召集当事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努力,当事双方从相互抵触到相互体谅,各方均有所让步,最终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

此次调解持续了数个小时,直至傍晚7点才结束。该案既维护了申请人胜诉权益,又兼顾了各方权益,真正实现一案和解,多方共赢,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责任编辑:吴浩东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网防城港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