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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创业出纠纷,法官释法促执行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张德  发布时间:2018-07-19 16:45:35 打印 字号: | |

电影《中国合伙人》里,三个年轻人在创业过程中出现争吵和矛盾的情节令许多观众都扼腕叹息,“千万别跟好朋友合伙开公司”,电影中的这句台词,想必让不少观众浮想联翩。现实生活中,好朋友合伙做生意、开公司的现象并不少见,但结局,却并非都如电影那般完美。

这不,现实生活里也出现了类似电影的一幕。

李某与孙某是好朋友,2015年,两人一拍即合,在防城区某商铺合伙投资经营家具生意,一时生意也算红火。可好景不长,双方因经营问题产生争执,李某退出合伙。20161118日,两人经过协商,孙某同意退还原告李某的投入本金523000元,并约定2016年年底支付100000元,余款在2017年春节前支付完毕。这约定是有了,可孙某却不履行,过了约定时间仍不还钱。李某一纸将孙某告上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然而孙某依旧我行我素,不按期履行法院判决,李某只好向防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熟悉掌握案情后,认为被执行人孙某仍经营着家具店,应有能力履行债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孙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债务,并通过电话告知孙某,如不履行判决书规定义务,法院将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其后果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方面会受到信用惩戒,同时也会对出行、消费、贷款、社会声誉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和必要限制。通过电话沟通,孙某感受到失信人黑名单的强大威慑力,意识到信用惩戒对其经营生意会产生巨大影响,连忙承认错误,主动要求面见执行法官。

2018716日,执行法官来到孙某经营的家具店,与孙某促膝长谈,详细解释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如果仍然拒绝履行债务,你经营的家具店将被强制查封。”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孙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经营需要,现金周转不便,只能先偿还部分欠款,待资金周转过来即全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将孙某的还款意向跟申请执行人李某沟通后,李某表示同意,双方当即达成和解协议,由孙某当天偿还李某103387元,余下欠款在2018930日前全部支付。签订协议后,孙某当场兑现支付了103387元给李某。

责任编辑:吴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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