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两名男子酒后色心起,看到邻桌女食客年轻貌美便上前搭讪,被拒后不仅动手打了女食客,还将前来调查情况的执勤民警打成轻微伤。近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某斌、黄某东进行一审判决,认定两男子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8年3月15日晚22时左右,被告人黄某斌、黄某东二人与朋友在防城港市中心区某烧烤摊喝酒,期间黄某东看到邻桌有三个女孩子在吃东西,便与同行一名男子上前搭讪。只见黄某东拿了一张凳子坐在被害人张某身边,用手不断抚摸其大腿,并在语言上对张某进行骚扰。张某的女伴李某见状后上前厉声制止,并拉起张某欲起身离开,黄某东顿感恼火便朝李某的脑袋打了两拳。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准备带黄某东回派出所接受调查,但黄某东拒不配合,双方发生争执,黄某东还借着酒劲朝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打了两拳。一旁同样酒醉的黄某斌看到民警要带走自己堂哥,立即上前推搡阻挠民警执法,并用拳头殴打民警,致使两名民警受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斌、黄某东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两人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