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3日,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刘警官接待一位帮胞弟偿还借款的群众,最终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13年5月7日,零某向陆某借5万元,并签具借条一张,载明:本人零某向陆某借5万元整,于2013年11月15日前还清。但零某逾期不还,陆某多次催告未果。遂向上思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零某按照约定还清欠款。2014年5月30日,上思法院判决零某偿还陆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零某仍拒不履行,陆某遂于2015年10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穷尽财产查询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零某有可供执行之财产,遂将被执行人零某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即以终本方式结案。
2018年8月23日上午,失信被执行人零某的胞姐等人来到上思县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要求帮助其弟零某还清债务,并要求法院屏蔽零某的失信信息。在调解室内,执行局干警刘警官接待了失信被执行人零某胞姐等人,并按照本院判决内容对其释法明理,讲明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和履行生效判决的积极作用。随后,零某胞姐当场表示愿意取钱来代为偿还债务。2018年8月23日中午,被执行人零某的胞姐筹钱帮助零某偿还了全部债务,使得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上思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针对一些暂时执行不能案件,法院仍会持续保持对被执行人高压打击态势,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即立刻恢复执行程序,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