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的第一天,庞某、林某及各自的代理人早早来到了上思县人民法院平江巡回办案点等候。原来,上思法院民一庭的黄法官将要在平江巡回办案点开庭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庞某起诉称,其与被告林某达成协议,将其合法拥有的林木转让给林某砍伐,但是在砍伐过程中,林某将其合法拥有但不在协议转让砍伐范围内的林木也进行砍伐,造成了庞某的经济损失,为此庞某起诉至法院。
针对庞某的起诉,林某进行了答辩并提起反诉,要求庞某赔偿阻扰其砍伐林木而造成的损失。
黄法官在开庭审理该案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根据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听取了当事人最后陈述。黄法官将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及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依法对该案进行判决。
据悉,上思法院平江巡回办案点自成立以来,注重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派驻资深办案法官对辖区内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及时进村入屯调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为辖区和谐安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