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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万冻结款被转移 法院公安银行联合速回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发布时间:2018-11-22 17:17:34 打印 字号: | |
  • 法院、公安、银行一同研究案款追索方案
  • 被转走案款成功追回并扣划

    11月20日晚上9点,广东省珠海市某银行网点内灯火通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神情严肃,正会同公安部门与银行网点负责人紧急协商着什么。

    原来,11月20日中午该院执行法官来到广东珠海市,拟对朱某、杨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其中一个账户的1471余万赃款进行执行扣划。可当执行法官当天下午来到开户行所在的网点后,发现原本已冻结在户的款项已于11月13日自行解冻,更令人揪心的是,该账户于解冻当天立即发生交易,截至执行法官扣划时,该账户中的495万元已被转移!

    经过调查,该笔款项因银行业务人员系统操作失误而自行解冻,在执行法官到达珠海的前一天,非法转款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款分九次转走了部份。非法转款人行事之狡猾、动作之迅速,执行法官深感事态严重,如果再晚几天发现,1471余万执行款可能会被全部转移!

    此时,一场与未知对手的“抢钱大战”悄然上演。为防止剩余的976万元案款被转走,执行法官立即对剩余的钱款进行重新冻结并实施扣划,同时会同公安部门对银行进行法治教育,指出其失职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责成银行追回被非法转出的执行案款。

    为此,银行方面高度重视,出差在外的银行行长立即赶回,与执行法官共同研究追索方案,同时对钱款流转的路线进行追踪。经过与银行的紧密配合,执行法官终于在傍晚时分联系到非法转款人朱某。

    电话中,港口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葛译超对朱某进行严厉训诫,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警告其必须在24小时内将495万元悉数返还。朱某最终摄于法律权威,遵照法院要求于11月21日中午将钱款全部退回,执行法官当即对该笔钱款实施扣划,495万元执行款失而复得,法院、公安、银行在场人员都松了一口气。

    随后,执行小组没有半点松懈,立即赶往下一个网点进行扣划工作。据统计,截至发稿时止,朱某、杨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已成功扣划赃款2.8亿元。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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