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的精神,妥善解决非公企业反映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1月11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司法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会议传达了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座谈会精神,通报了非公企业反映的涉及法律援助方面的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就如何解决作下一步工作部署,从审判、执行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对优化司法营商环境提出了司法建议。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工作举措,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及时妥善化解非公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对企业反映的涉法案件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并及时解决,对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的涉法诉求要依法支持,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要做好判后答疑、释法明理工作,对涉及到市外法院的案件问题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此外,要定时做好问题解决的进展汇报并及时上报直至问题解决,保障非公企业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中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以及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