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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工作绩效展示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9-01-15 17:19:50 打印 字号: | |

根据防城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市直机关、临时协调服务机构、企业单位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市中级法院2018年度绩效工作报告如下:

2018年以来,市中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定工作目标任务

市中级法院党组十分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分析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要求,并将之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中狠抓落实。突出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洪波任组长,分管绩效考评工作的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韦鹏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机关年度绩效计划、工作任务职责分解及绩效指标汇总审核等工作。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在市绩效办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市中级法院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多次研究指标设置,按照“完整性、规范性”的基本思路,结合法院工作对指标数据进行归类梳理,制定了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19个(详见2018年度市中级法院绩效考评职能指标表)。这些考评指标既能突出重点,又能准确反映出来市中级法院的主要工作,展示法院工作特色,达到了推动和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法院绩效工作职能指标和共性指标,将考评指标逐一分解,对绩效考评工作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形成了院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绩效考评工作直接责任人,各责任部门分头具体抓落实,院绩效办随时跟踪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四是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自查、月报等工作。根据市绩效办的工作部署,市中级法院通过召开绩效考评工作分析会,各责任部门对各自负责的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自查汇报和进行网上月报。在各责任部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市中级法院绩效办对各部门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要求等等。绩效考评工作各环节紧紧相扣、扎实推进,保证了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抓审判,担主责,维护公平正义有新成效

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7973件,同比增长9.62%,结案16604件,结案率92.38%,同比增长2.18%。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267件,结案2065件,结案率91.09%。

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389件,审结1301件,结案率为93.66%。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涉黑案件2件40人、涉恶案件5件13人。其中,东兴市人民法院顺利审结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关飞虎等34人和符辉龙等6人两件重大涉黑犯罪案件。开展禁毒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审结涉案毒品达1.6吨的李冲等11人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向社会发布毒品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许佩华受贿案,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吴国友等职务犯罪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加大邪教犯罪打击力度,东兴市人民法院审结范氏秋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严惩涉金融群体性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港口区人民法院审结朱世海等11名被告、会员达49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2.78亿元的特大网络传销案。该院审理的一起非法传销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为全国首批入选的指导案例之一。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依法妥善审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0489件,审结9555件,结案率91.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立足司法职能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稳妥推进涉案金额26亿元的广西金狮城地产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破产重整工作。妥善审理51件涉上海家化公司“六神”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对涉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形成审理情况报告,为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坚持调解优先,以调撤方式结案3767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妥善审理“三大纠纷”、征地拆迁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和谐官民关系。受理行政案件282件,审结265件,结案率93.97%。坚持有错必纠,加大权利救济,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1件。

加强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办案质效。扎实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全市法院实现受理案件上升、新收案件上升、审结案件上升的“三升”良好态势。生效案件改判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法官人均办案数等指标排名全区法院前列。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和考评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实行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和“黑红榜”通报常态化,明确员额法官办案任务,增强法官责任意识。深化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领导审结案件11614件,占结案总数的69.95%。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为审委会过滤案件、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提升审判质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9次,讨论案件62件。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市法院实行电子卷宗随案同步录入,市中级人民法院“智能云柜”收转诉讼材料系统启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抓执行,破难点,“基本解决执行难”有新突破

2018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攻坚年。两级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汇聚各方力量“五加二”“白加黑”全员全天候挂图作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年内,共受理执行案件5430件,执结4802件,执结率93.61%,执行到位标的额12.5亿元。在13项执行主要质效考评指标中,我市法院有9项指标排在全区前5名,基本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四个90%、一个80%”目标任务。用足执行强制措施,有力震慑失信行为,共拘留失信被执行人81人次,罚款13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4086人次,将1967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社会公开,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30人。212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威力自动履行债务970.97万元。利用网络查控系统进行财产查控52.7万次,涉及被执行人44285人次,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4.1亿元,查询、查封车辆7417辆。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扩大执行工作成效,推行财产查控前置、案件繁简分流、网络司法拍卖、悬赏激励机制及“分段式流水线作业”工作法,努力提升执行质量效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年初,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推广我市法院先进经验。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执行良好氛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创微视频《灰熊:我再也不做老赖了》被评为全国法院“十佳”微视频。 

三是抓改革,强责任,创新发展有新作为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顺利完成第二批员额法官的遴选工作,目前全市员额法官为116名。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以办案质效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审判权运行机制,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持续抓好人民陪审员、家事审判、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等全国、全区改革试点工作,深化改革成效。上思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51件849人次,陪审率连续三年达到100%;东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崔静分别被评为全区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防城区人民法院以速裁方式审结民商事案件159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结案数的82.78%。积极探索符合辖区特点的审判工作新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田海撰写的《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的现代化路径研究》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四是抓队伍,转作风,全面从严治院上新水平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全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策划、大落实”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狠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防城港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着力强化法院领导班子和中层以上领导“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和监督管理作用,在全市法院形成领导敢监督会管理,全体干警懂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氛围。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等司法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4500多份,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等监察活动26次。严肃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法违纪现象“零容忍”,处理违纪人员7人。

五是抓公开,受监督,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全市法院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110多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执法监督员等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座谈交流390多人次。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年内市检察院检察长应邀两次列席我院审判委员会。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16944份,在网络庭审直播案件1597件。其中对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梁振家涉嫌受贿案的庭审直播点击量达230多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工作亮点

今年以来,我院抓服务,创特色,司法为民有新亮点,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建立绿色通道,创新为民举措,依法妥善审理执行婚姻家庭、人身损赔、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加强立案调解、诉前联调,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等举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共青团市委建立协作机制,引入社工参与涉未成年案件纠纷化解工作;港口区人民法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专门调解室,开辟类型化纠纷解决“快车道”,该院还率先推行微信视频开庭,有效减轻群众诉累;上思县人民法院设立平江村巡回办案点,运用人民陪审员“民间智慧”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市法院对265件案件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3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32.64万元,同比增加77.4%。做大做强海边山特色司法服务品牌,设立防城区人民法院江山旅游法庭、港口区人民法院企沙旅游巡回法庭和东兴市人民法院旅游纠纷巡回法庭,服务我市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东兴市人民法院与中国银行协作,创建中越跨境金融消费纠纷双语调解室,强化跨境金融消费维权工作;拓宽港口区人民法院工业巡回法庭“一企业一法官”服务渠道,为核电、金川等重大企业保驾护航。

四、预期成效

2018年度,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新成效,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年内全市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有关部门表彰4个,自治区级表彰20个。其中,防城区人民法院何祥文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上思县人民法院温良被评为“全国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凌旭芳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上思县人民法院、防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等2个集体及东兴市人民法院龙剑等6名个人获得“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黄海龙院长,市委李延强书记等领导到两级法院调研给予充分肯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自评满分。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月9日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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