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文件中获悉,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集体”,黄永彬同志被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个人”。
近年来,防城区法院立案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通过优化布局和人员结构,打造“一站式”服务新平台,强化繁简分流,推行速裁机制,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构建“1+N”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探索财产查控前置,大力推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应用等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整合诉讼服务资源,大力打造高效便民的“第一窗口”,取得了优异的成绩。2018年,全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042件,结案1922件,其中通过繁简分流速裁程序解决1591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82.78%,达到自治区高院黄海龙院长在防城港市法院调研时提出的达到80%的指示精神。
由于成绩显著,2015年3月,该庭被防城港市妇女联合会评为“防城港市三八红旗集体”, 2015年2月被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争创五个一百”竞赛活动“全区法院先进集体”。
黄永彬现为防城区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在执行工作中,他雷厉风行,风里雨里,踏着朝阳出发,披着晚霞回归,城市的街道、乡镇街道村屯、田地,总能看到他为了执行工作而忙碌的身影。2016年以来,黄永彬共主办执行案件670件,结案608件,结案率90.75%,无一错案和申诉上访案件。
近年来,防城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法办案和改革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高度赞扬,树立起了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