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某与林某达成协议,约定庞某将其所有的林木转让给林某砍伐,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转让林木范围的四至界线。但在砍伐的过程中,双方对转让林木范围的四至界线产生了分歧,无法协商解决,庞某便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排除妨害。
近日,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明确双方争议的四至界线范围,黄法官作为该起案件的主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争议所在地上思县叫安镇那工村百京屯进行现场勘验。同时,为提高勘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权威性,黄法官邀请了上思县林业局资深的林业专家一同前往进行勘验。
在前往勘验的路上,车子越往山顶开,大雾越渐笼罩。黄法官一行人在下车之时,便能感受到雾气缭绕。眼前不断飘来轻纱似的雾,举手投足间,仿佛置身仙境。但黄法官没有欣赏眼前美景的心情,在确认现场环境安全后随即组织当事人对争议地进行勘验。经过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地范围的理解及在林业专家的协助勘验下,虽然大雾仍弥漫,但是黄法官的心并未被大雾蒙蔽,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已有了初步判断。下山途中,天气不再阴沉,雾已散去,黄法官心中明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