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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东兴法院1集体3个人荣获自治区级表彰
作者:东兴市人民法院 张银凤  发布时间:2019-02-20 09:09:21 打印 字号: | |
  • 1.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 2.关飞虎等40人涉黑一案宣判
  • 3.刑事审判庭庭长龙剑荣获“全区优秀法官”称号
  • 4.刑事审判庭庭长龙剑荣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 5.站着办案的法官
  • 6.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吴祖环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 7.吴法官(左一)全力为受害人家属争取社会救助
  • 8.江平人民法庭庭长张畹婕荣获“荣誉天平奖章“

2月1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会上宣读了有关表彰决定,并通报了全区法院2018年度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情况。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刑事审判庭庭长龙剑荣获“全区优秀法官”、“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吴祖环荣获“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江平人民法庭庭长张畹婕荣获“ 荣誉天平奖章”。

近年来,东兴法院刑事审判庭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五年来,该院刑事审判庭先后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50余件,案件定性准确,量刑恰当,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缠诉、上访,案件质量过硬。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东兴法院刑事审判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在审判关飞虎等40人涉黑一案中,面对着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复杂的情况,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领导下,迎难而上,团结一致,加班加点,扎实完成该案的审判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出一份优秀的答卷。

龙剑,现任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刑事审判庭的负责人,他主动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及一系列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依法、准确审理了关飞虎等40人涉黑一案,有力打击了黑恶霸痞势力的嚣张气焰。由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年仅三十出头的他就患上了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为了不影响工作,他自己将办公设备改装,站着办案,被大家称为“站着办案的法官”。2018年,关飞虎等40人涉黑一案开庭审理持续9天,他就是靠着捆着腰带每天坐庭十多个小时,以超强的毅力忍受疼痛,圆满完成庭审任务。

吴祖环,现任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执行局负责人。在家事审判改革方面,他积极参与创设“1234”家事审判工作机制,草拟的《家事案件特别程序审理规程》,被广西高级人民法院采取。近三年来,共收案1419件,结案1356件,结案率达95.5%。他在审判义务上矢志不渝,公正司法,忠于职守、倾心于民;在执行工作方面,身先士卒、四处奔波、敢于探索,制定了“执行工作流水流程图”,不仅从总设计上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最大限度地缩短执行时间,更是严厉打击了一大批“老赖”,受到申请人和社会的一致好评。

张畹婕,现任东兴市人民法院江平人民法庭庭长。她在法院工作累计满30年,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人民法院,将全部精力倾注于审判事业,以公正之心践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成绩。数十年如一日,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她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但她勤勤恳恳,秉公执法,为民解忧,服务群众,不仅赢得了同事的尊重和赞赏,也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以上殊荣,是对其个人及东兴法院工作的一种肯定和激励。新的一年里,全院干警应以龙剑、吴祖环、张畹婕同志为榜样,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奋力开创东兴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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