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感谢你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祝你们好人有好报”。2月25日,两名衣着简朴的妇女走进防城港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向该院行政庭法官赠送了锦旗。“沉甸甸”的锦旗上赫然写着,“扶正祛邪,明察秋毫。捍卫法律,为民解忧”。
2017年,司机李某永饮酒后驾驶小汽车时将途径的两辆电动车撞倒,造成两死一伤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依法追究肇事司机李某永的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李某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这一场两死一伤的车祸中,邓某失去了女儿,女婿受重伤,李某则失去了丈夫。2018年1月5日,李某永家属分别支付被害人家属邓某及李某赔偿款26750元人民币。
一场车祸让两个被害人家庭一下子陷入了生活的困境。邓某的女婿在车祸中身受重伤,尚未恢复,无法外出务工,邓某本人年老且无退休金,还需要抚养女儿留下的一对年幼子女;而李某家中还有年迈的公婆和年幼的子女需要照顾,无法外出务工。失去“顶梁柱”的两个家庭,生活十分拮据。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法官在了解被害人家庭困难后,及时告知邓某、李某有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主动指导其准备相关材料。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邓某、李某提出的国家救助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应当予以司法救助。综合考虑肇事司机李某永赔偿情况、救助人家庭人口和生活现状,以及司法救助旨在解决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的救助原则,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决定分别给予救助申请人邓某、李某人民币10万元救助。
回想往事,李某唏嘘不已,“当时丈夫出事的时候,小女儿才出生几个月”。幸而,在2019年春节前,被害人家属邓某、李某分别领取了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燃眉之急。为了表达自己对防城港市中级法院的感激之情,一大早,邓某、李某就结伴送来了锦旗,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2018年,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2.64万元,同比增长77.4%,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伸出援手,解决了部分群众的燃眉之急,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传递司法温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