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帮我们这么快拿到了执行款,你们真是企业的福星。”3月12日下午,广西某粮油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一面印有“营商环境的守护者”的锦旗送到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该院高效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的感激之情。
原来,该公司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因成都某粮油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给广西某粮油公司造成很大损失。2019年1月19日,广西某粮油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广西某粮油公司书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成都某粮油公司的两个股东黑龙江某粮油公司和天津某科技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在未足额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该案合议庭立即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听证。经依法审查,支持了申请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的主张。随后,案件主办法官韦著敢利用“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各个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土地、房产及工商登记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在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银行存款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540万元采取了冻结措施,并依法作出划拨裁定,将上述执行款划拨至该院“一案一账户”。在办理了相关领款手续后,第一时间将执行款转付到申请执行人账户。
为表感谢,3月12日下午5点半,申请执行人送来了锦旗。此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执行案件审判长毛振和主办人韦著敢外出办案回来后仍然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双方还就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企业风险防范、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该面锦旗不仅是对执行法官公正执法、高效办案、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谢意,更是对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肯定。今年以来,该院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并在依法、高效、妥善审理好涉企案件的基础上,注重防范化解企业风险,着力做好民生司法保护工作,为优化防城港市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