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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上的法庭 微信庭审解纠纷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招子文  发布时间:2019-03-16 00:14:23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法官刘丹通过微信远程调解

“太方便了,利用微信视频开庭调解案件,更加省时、省力、省心,我还是第一次参加。” 3月13日,原告方诉讼代理人李律师庭审结束后感慨地说。

这是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利用“微信庭审”调解民事案件。原告广西某投资公司诉被告王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被告王某于2017年通过原告在防城港市防城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被告支付了首期房款,原告也到房管局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但由于被告的银行按揭贷款未获批准,逾期未能支付剩余房款。原告遂到防城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由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案件受理后,鉴于被告王某系外地人,主办法官刘丹数次通过电话联系王某,做其思想工作。开庭前,王某主动与刘丹联系,表示目前人在云南省办事,抽不开身前来参加庭审,但愿意与原告进行和解。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刘丹经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后,决定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案件。

开庭当天,主办法官刘丹在审判庭敲响法槌后,引导到庭参加诉讼的原告方代理律师以及远在云南省的被告王某,利用手机微信群视频功能,通过实时传输语音和视频,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短短二十分钟便当庭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当庭制作了调解文书。

微信庭审,是防城区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的新尝试,通过微信视频实现开庭,提升审判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司法成本,也顺应了互联网发展趋势,将互联网和司法有效结合,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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