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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效率高 一天连解五纠纷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招子文 冼艳  发布时间:2019-03-26 10:11:41 打印 字号: | |
特邀调解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本以为要经过漫长的诉讼过程才能办好离婚手续,没想到一天就搞掂了,而且还不用交诉讼费,我明天就能返回湖北老家了,真是谢谢你们!”拿到生效法律文书的李娟(化名),简直不敢相信法院这么快就把案件办妥了。

湖北女子李娟与广西防城男子王明(化名)在广东打工时相识相恋并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去年初两人因感情破裂分居,李娟随后返回湖北老家,王明则回到广西防城,双方经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协商离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早日解除这一段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李娟经过咨询,得知只有到丈夫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才能解决问题。

今年3月12日,李娟千里迢迢从湖北来到广西防城,向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该案件符合诉前调解的条件,便告知李娟可以申请诉前调解,这样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在收到李娟的申请后,法院便委派特邀调解员谢乃海对本案进行诉前化解,谢乃海立即通知李娟丈夫王明前来调解。

当天下午,特邀调解员谢乃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利用法律政策和亲情等攻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双方当事人当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李娟与王明自愿离婚,婚生女儿由李娟抚养,王明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务与财产。同时,王明当场自愿支付500元给李娟作为返回湖北老家的路费。

调解协议经过法院的司法确认后,一起困扰当事人许久的离婚纠纷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未经诉讼程序在一天之内就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非常满意。

据悉,仅3月12日当天,防城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就成功化解了包括这起离婚纠纷在内的5件民事案件,全部当天结案。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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