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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首个“国字号”荣誉┃东兴法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东兴市人民法院 张银凤  发布时间:2019-04-01 10:15:10 打印 字号: | |
  • 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的通知截图1
  • 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的通知截图2
  • 关于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的通知截图3

3月26日,共青团中央联合原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部委成立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下文命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东兴市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这是2019年以来东兴法院获得的首个“国字号”荣誉,也是广西法院系统内2个获此殊荣的单位之一。

近年来,东兴法院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创新少年案件审判方式,提升青少年司法服务质量,开展多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并结合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特点,精心打造青少年维权“品牌工程”,整体推进青少年司法维权工作。2014年以来,连续创建了自治区、防城港市和东兴市三级“青少年维权岗”,审理调解了“少年贩毒案”、“千里寻亲案”等一批典型涉青案件,先后获得相关集体和个人荣誉11次,涌现了3名全国和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获此殊荣,深感责任重大,东兴法院将再接再厉,立足本职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长效机制,全力做好新时代的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共同促进青少年的成长发展。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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