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吴祖环被评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个人。
2018年7月,吴祖环开始负责执行庭工作。在工作中,他大胆探索创新,制定了“执行工作流水流程图”,在总设计上进行案件繁简分流,最大限度地缩短执行时间。同时,依法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特别是“干部老赖”,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期间,执行庭共拘留48人(其中1名为公职人员),并移送5人“拒执罪”至市公安局。圆满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和“社会第三方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迎接工作。自2016年到2019年3月期间,共收案1589件,结案1433件,结案率达90%,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吴祖环,是一名公平正义的捍卫者,一直用实际行动在祖国西南边陲——东兴市谱写着公平正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