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桂高法[2019]67号文件,对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其中,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黄元艺荣获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黄元艺自2013年考入港口区人民法院以来一直在执行局工作。从事法官助理工作6年来,他已经成为院里的执行工作“骨干”。2016年,黄元艺协助执行法官奔赴全国多个省份成功追缴一笔赃款赃物,替受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900余万元;2017年,他协助执行法官查封一公司两万多平米土地,并将公司打入失信黑名单,致使躲避执行五年之久的公司负责人主动还钱;2018年,他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功变卖一宗价值1600余万元的土地,有力维护了民营企业的胜诉权益。
奋战执行一线六年,黄元艺以其扎实的工作业绩和日益娴熟的执行技巧也赢得了同事们的赞誉和当事人的好评。为了化解矛盾纠纷,他苦口婆心,千言万语;为了查明财产线索,他不畏寒暑,走南闯北;面对当事人的误解、攻击,他顶住压力,忍辱负重;面对繁重的执行任务,他夜以继日、加班加点。自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黄元艺协助执行法官共办理执行案件325件,结案324件,结案率99.69%,其所在执行团队在2019年更是创下结案破千的好成绩。
黄元艺表示,进入法院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尽管司改以后,自己做了法官助理,不再主办执行案件,但对待每一个案件,还是会以主办人的身份去要求自己。
这就是黄元艺,一名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扎根在审判一线的“80后”年轻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