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牢牢把握“砥砺奋进、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全体干警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锐意进取、协调配合,第一季度收案1910件(含旧存),结案944件,结案率为49.42%,15名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高达62.9件,位居全区113个基层法院第一。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增加92件,上升5.06%,结案增加78件,上升9.01%,结案率增加1.79%。
一、团队建设“科学化”
采取“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审判执行团队。为缩短开庭排期时间,每个审判团队配备一个专属法庭,法官可充分灵活地掌握案件开庭时间,从而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同时明确团队的职权职责,法官处于主导地位,具有案件的判断权、裁决权及团队工作的指挥管理权;法官助理承担调解、保全、草拟文书等业务性工作;书记员承担庭审记录、案卷整理归档等事务性工作,让法官从繁杂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裁判案件。
二、繁简分流“标准化”
在诉讼服务中心下设民商事案件速裁组,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标准由“主观判定”转变为“客观适配”。港口法院在现行民诉法对于简易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界定条件基础上,结合该院案件实际情况,增加“四不大”和“二明确”的简易案件界定条件,即“事实分歧不大、调查工作量不大、对责任归属争议不大、争议标的金额不大”和“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和现状明确,无须以待证事实证明责任的承担以及权利义务主体、争议焦点和法律政策规定明确”,让简易案件得以准确甄别和有效筛选。今年第一季度通过速裁团队办结的简易案件占全院民商事结案总数的62.12%,实现民商事案件“繁案精审、简案快审”的目标。
三、纠纷化解“多元化”
加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拓宽非诉讼化解纠纷渠道,与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专门调解室,开辟类型化纠纷解决“快车道”;与港口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律师值班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与港口区仲裁委成立诉前仲裁调解室,引导立案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切实提高案件分流实际成效。针对辖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推行“一企业一法官”对口联系制度,在重大企业项目一开始便主动介入,选派优秀法官为涉及拆迁群众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第一季度已深入企业调解纠纷、提供司法服务21次。
四、执行举措“创新化”
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推行“分段式流水线”工作法,改变一人包揽到底的传统办案模式,通过优化人员结构配置,分设执行小组,将执行程序分割、执行权力分工,促进执行权高效规范运行。在全市率先实现冻结和扣划支付宝、网商银行等虚拟账户,进一步拓宽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在全市首推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有效扩大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渠道;创新“议价拍卖”机制,大幅度提高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效率。第一季度受理执行案件466件,结案282件,结案率为60.52%,执行到位标的额1084.18万元,位于全市基层法院首位。
五、法官会议“专业化”
在取消院庭长层层审批把关后,一些案件会出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拿不准的问题,专业法官会议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先行审查过滤,即增加了案件审理透明度,又能对个案的裁判风险进行提前预判。若经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则此案即不再进入审判委员会讨论,此举让部分重大、疑难或复杂案件得以提前解决,减少了进入审判委员会的案件数量,让审判委员会的资深法官有精力“回归审判”工作。
六、审判管理“严格化”
严格制定月度、季度指标任务,统筹安排全年办案计划,推动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实现良性循环。审判管理采取周通报、月例会、季考核的制度,对案件立案、分案、开庭、结案等节点进行全程监控,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及时进行催办督办,还对司法公开、案件质量评查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提速的同时不降质。
七、辅助事务“集约化”
探索完善送达方式,对于必须直接送达的,推行专门送达,由相对固定人员按照区域实行集约化送达,切实解决法官各自送达影响审判效率的问题。推进评估鉴定提速,由法院鉴定管理部门统一对外委托,随机选定符合相关质量和期限要求的鉴定机构,确保评估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因鉴定的过分拖延而影响审判工作的进展。注重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拓展,把电子扫描、录入上传等程序性工作进行社会化外包服务,让法官和助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专注审案,达到为审判压力做“减法”,为工作质量做“加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