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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防城区法院团支部荣获“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作者:防城区人民法院 招子文 李健榕  发布时间:2019-05-21 10:38:43 打印 字号: | |

日前,从共青团广西区委《关于表彰2018年度“广西优秀共青团员”“广西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和“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决定》文件中获悉,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团支部被评为“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

近年来,防城区法院团支部在院党组和团防城区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干警,凝聚争先意识,弘扬职业文明,立足法院职能,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为工作出发点,构建起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和判后帮教矫正“三位一体”的特色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明显,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迈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

2016-2018年期间,该团支部联合防城区团委、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等综治成员单位,接待广大青少年到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80余次3000多人;除了实行“圆桌法庭”彰显人文关怀外,还构建多方联动帮教矫正体系,把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建立了集定期回访、社区矫正、联合帮教、助力安置于一体的帮教矫正体系,用爱心、细心、耐心和诚心做好判后帮教工作;利用“普法课堂”架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普法网络,团员青年法官深入全区中小学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免费赠送知识读本和普法宣传资料,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并通过标语横幅、宣传展板、知识竞赛等形式,在校园内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该团支部立足司法服务平台,聚焦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由于成绩显著,该团支部2016年度被评为“防城港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防城区五四红旗团支部”;2016年、2017年连续有团员、团干被评为防城港市和防城区两级优秀共青团干、团员;2018年,该团支部成为防城区青少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的第一批成员。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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