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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拿货不给钱 77台空调被法院“强拆”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发布时间:2019-06-18 17:41:26 打印 字号: | |
法官将清点好的空调交付申请人

盛夏六月,酷热难耐,但防城港市某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却倍感心凉。因为在他欠债“跑路”的第二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原公司厂区内,将其此前购买的77台空调“强拆”交回给申请人。

2014年7月,申请人某贸易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石化公司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向石化公司提供77台空调机,另有加长铜管、维修及拆装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合同签订后,贸易公司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但石化公司只支付了部分货款便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多次催收无果后,2018年,贸易公司将石化公司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及法律相关规定,最终判定石化公司十日内返还贸易公司77台空调机。

判决虽下,执行亦难。在诉讼阶段,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便“人间蒸发”,既没有出庭应诉也不作任何答辩。执行阶段,尽管执行法官积极查找马某的踪迹及其名下财产信息,但仍然一无所获,原本其名下的石化公司也早已合法转让给第三人经营。案件一度陷入停滞。

消失跑路绝不会成为躲避债务的办法。执行法官一边加紧查控马某财产,另一边与申请人不断进行沟通了解情况。交流中,执行法官得知,石化公司原厂址虽然已经转让,但根据此前空调购销合同约定,在买方未付清空调货款,空调所有权仍属于卖方,卖方有权对空调进行处置,而当初石化公司购买的77台空调机仍安装在厂区内正常运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局的法官们经过研究,决定对这77台空调机进行“强拆”。

6月17日,港口法院执行干警与法警一齐来到石化公司原厂址,与第三人说明执行情况,并获得第三人的积极配合,成功拆卸下77台空调机。执行法官现场制作扣押清单,对扣押财物一一清点并拍照录像,在确认清点完毕后,执行法官现场将空调机交付给申请人。“感谢法官,趁着这个夏天,我还可以将这些空调二手卖个好价钱呢!”申请人开心地说道。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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