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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不拆违建、强撕公告、拒不履行,看上思法院如何打好强制执行“组合拳”!
作者:上思县人民法院 江河媛  发布时间:2019-06-24 15:48:48 打印 字号: | |
  • 1集合出发
  • 2下令指挥拆除
  • 3开始拆除违建
  • 4拆除违建中
  • 5恢复土地原状

擅自占用水源地附近的土地搭建铁棚用于经营,法院判决生效后强撕公告、拒不拆除。近日,上思县人民法院出动警力、联动执行,依法对申请执行人上思县自然资源局与被执行人张某土地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强制执行,成功拆除涉案建筑物,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彰显执行攻坚司法权威。

审执兼顾

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江平村驮赖三队的张某,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占用上思县那板水库渡口756.67平方米土地搭建铁皮棚,用于小卖部经营和烧烤生意,被上思县国土资源局确认为非法占地行为,并作出上国土资罚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张某退还非法占用的756.67平方米土地,并限期拆除所占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张某不服行政处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上思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均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其相关义务。因张某所占用地位于那板水库渡口,属水源地附近,其生活和生产用水一定程度上会对周边的水源产生影响,该案引起当地群众的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力较大。基于张某非法占地、拒不拆除违建的所作所为,上思县自然资源局遂于2019年5月15日申请强制执行。

司法拘留

进入执行程序后,上思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退出土地公告,责令其履行上思县国土资源局上国土资罚字[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意想不到的是,反抗情绪激烈的张某竟故意将上思法院张贴的公告撕毁,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鉴于张某故意损毁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嚣张行径,上思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7日依法对张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前期准备

为确保此次强制执行活动的安全、顺利开展,上思法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方面积极与政府、国土、公安、村委等相关单位协商会谈,对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一方面先后数次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并研究制定执行工作预案,设立指挥组、警戒组、划界施工组、说服教育组、后勤保障组、录像宣传组等工作小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说服教育

拘留期间,因张某认错悔改并承诺积极履行义务,上思法院提前解除对张某的拘留。随后,上思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梁家产副院长连续三天上门做好被执行人的情绪安抚工作,进一步了解其思想状况,随时掌握执行事态发展,有效避免矛盾冲突的发酵升级。终于,在执行团队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张某同意配合法院拆除违法建筑,并主动腾空违法建筑里的家具和生产生活用品,为之后的拆除行为打下基础。

执行有序

“各执行小组准备就绪,现在出发!”当天上午08:10,随着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家产一声令下,上思法院近30名干警一同奔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宣布执行纪律后,警戒组开始劝离无关人员,在执行现场拉设警戒线,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在村委的配合下,说服教育组在一旁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疏导、管控。划界施工组确认执行范围无误后,有序引导2台挖掘机和7辆装载货车进入执行现场轮番作业,强制拆除非法占地所建的铁皮棚和其他设施。烈日当头,执行干警们汗流浃背,却又干劲十足。在指挥小组的统一调度下,经过八个小时的共同努力,涉案违法建筑被顺利拆除,土地恢复原状。

攻坚决心

本次强制执行任务圆满完成,是上思法院执行工作中一次动真格、出硬招、见实效的行动,彰显了法律威严和司法权威,是努力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一次重要实践。在未来的执行道路上,上思法院将继续披荆斩棘、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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