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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法院召开暨扫黑除恶业务培训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凰汇 石焱  发布时间:2019-07-02 08:10:09 打印 字号: | |
  • 培训现场
  •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洪波讲话
  •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柏信讲话

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广西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进行部署,6月28日,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自治区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座谈会暨扫黑除恶业务培训会。

会议传达了全区法院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中央督导组督导广西反馈问题防城港市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及市中级法院韦武斌院长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的批示,总结近期防城港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下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结合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院作出的相关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加强思想认识上加强问题整改上加强“打财断血”上加强沟通协作上加强综合治理上加强对照查摆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好整改工作,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

会议还组织全市刑事员额法官参加扫黑除恶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了《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制度规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收集与审查证据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洪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柏信,审委会专职委员黄文星,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人,扫黑办全体成员以及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扫黑办主任、刑事员额法官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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