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对当天立案的一起危险驾驶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对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李某当庭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服判。这是东兴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两个多月以来,东兴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第30起刑事案件。
东兴市法院作为全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试点法院之一,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上积累了大量的经验。2019年初以来,东兴市法院在遵循刑事司法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刑事司法实践及东兴市刑事案件特征,出台具有边境地区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实施方案,并积极与东兴市检察院、东兴市公安局、东兴市司法局等部门会商,牵头起草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草案)》,全面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4月11日,在东兴市政法委的主持下,东兴市法、检、公、司会签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分别从适用范围和程序、权利保障、强制措施及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各诉讼阶段从宽幅度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该《细则》的印发推动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东兴市得到全面、规范、高效的贯彻落实。
2019年4月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东兴市开展以来,越来越多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在程序上获得从快和实体上获得从宽。截止6月30日,东兴市法院共审理认罪认罚案件30件35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19件21人,简易程序7件10人,普通程序4件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在量刑上较其他案件从轻10%至20%不等,审理期限较法定审限缩短70%以上,庭审时间缩短80%以上,当庭宣判率100%,无一上诉抗诉。
随着越来越多的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办案人员有更多时间攻克疑难复杂案件,从而整体提升刑事审判的质效;同时集中精力投入扫黑除恶和禁毒整治等专项工作中来,确保工作有成效、人民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