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某曾经是一名公安协警,离职后本该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然而其为了一己私欲,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身份招摇撞骗,以“抓赌”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7月29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7个月。
据悉,被告人黄某于2015年9月应聘到港口区某派出所担任协警一职,于2018年12月正式离职。离职后的黄某无所事事,又没有钱,便向其朋友陈某提出两人去麻将摊“弄点钱花”,得到陈某的默许。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时许,二人驾车来到港口区光坡镇某超市附近,将目标锁定在超市旁一无名麻将馆。被告人黄某先是进入麻将馆,将随身携带的伸缩警棍甩开,向涉赌人员自称其为某派出所民警,并口头命令麻将馆内的人员不许动,被告人陈某则站在麻将馆门口阻挡麻将馆内人员离开。随后,黄某将麻将桌上及抽屉内的现金直接拿走,而麻将馆老板和参赌人员因害怕黄某的警察身份未作反抗。两人离开现场后,被告人黄某、陈某返回车内对所得钱款进行清点,合计700余元。当日19时许,黄某、陈某二人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赃7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陈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以查处赌博名义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二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鉴于两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积极退赃,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