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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法院妥善化解177起涉小额扶贫贷款纠纷案件
作者:港口区人民法院 林芳羽 杨训杰  发布时间:2019-08-28 16:06:49 打印 字号: | |

177起案件、涉案873万元、涉及200户贫困信贷户,近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到期却无法按期还款的扶贫小额信贷委托经营企业进行司法追收,通过快立、快调、快结,2天内177起纠纷全部调解结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小额信贷户贷陷纠纷

2016年8月25日,防城港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分社与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某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某工艺品有限公司三家扶贫企业以及200户贫困户分别签订信贷资金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信用社向每户贫困户发放5万元,借款发放后贫困户委托银行将该款划至上述三家扶贫企业用于经营投资建设项目。协议还约定资金实际使用人为三家扶贫企业,由扶贫企业每半年向扶贫户支付固定收益,并对贫困户的该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3年。同日,贫困户与银行签订了扶贫小额贷款借款合同,银行方依约发放了相应贷款。然而,银行在发放钱款后,部分贷款未能如期偿还。2019年8月22日,银行将相关扶贫企业及其他连带担保责任人诉至法院。

绿色通道助力快立快调

8月22日起,银行方就177起小额扶贫贷款纠纷向港口法院提出立案申请。考虑到该批系列案严重影响银行债权安全,同时涉及多名扶贫户,港口法院第一时间为该批小额信贷纠纷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在立案窗口专门设立小额扶贫信贷窗口,派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在立案大厅查验证据、接收诉状,做到当天接件当天立案,当天将案件分流给各速裁团队;速裁团队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以调解为主、审判为辅的工作方针,并于当天联系银行、企业双方开展调解。通过各审判团队法官们的不懈努力,最终使177起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均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方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还清欠款。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2天时间便实现案结事了。

据了解,该批系列案涉及的小额信贷委托经营模式是近年来政府推行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的重点工程。即通过银行、企业、贫困户三方合作,以贫困户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与扶贫企业建立利益联结,将从银行获得的小额信贷资金参与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建设,集中使用,通过企业带动农户增收脱贫。但少数企业和农户的扶贫小额贷款到期后,出现未按时还款问题,造成扶贫小额贷款逾期收回难,影响辖区扶贫工作大局。针对这一现象,港口法院着眼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诚信社会建设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积极开辟绿色通道,本着“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扶贫贷款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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