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扩大“冬日风暴”行动的战果,督促扶贫小额信贷案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12月24日晚,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上思县农村商业银行组成扶贫小额信贷案执行前清理工作组,由梁家产副院长亲自带队,兵分四路前往扶贫小额信贷案当事人家中开展提前介入说服当事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工作。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不信则不兴,诚信是做人的根本。国家的扶贫小额信贷不是社会的救济款、消费款、还贷款,银行发放给你们的贷款,免抵押、免担保且政府补贴利息,这是党和政府选择无条件信任你们,给予你们生产生活上支持和帮助而实施的一项国策,你们也应当诚实守信,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同时,你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后果,一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将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甚至还要面临拘留等法律处罚。”在扶贫小额信贷案当事人家中,梁家产副院长耐心地向当事人黄某进行劝说。
最终,在说服小组一晚的苦口婆心下,当事人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第二日早上便来到法院,主动联系执行干警,一同去银行归还扶贫小额信贷。当事人马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与农商行办理续贷手续。此次上思法院与上思县农商银行的提前介入说服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长期以来,上思法院一直坚持“重点执行、提前介入、灵活执行、集中执行”等多元化执行手段,力求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