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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度市本级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
整改情况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2-15 15:31:49 打印 字号: | |

根据《防城港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8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的函》反馈的有关情况,2018年我院在社会评价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计三点。收到有关情况反馈后,我院高度重视,根据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情况

我院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共三点,经归纳整理如下:一是建议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特别是针对吸毒问题,对吸毒人员的矫正,传销活动的整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对类案例问题经调研后形成工作法院统一的指导意见;三是加大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力度。

二、整改情况

针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建议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特别是针对吸毒问题,对吸毒人员的矫正,传销活动的整治方面:

1.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全市两级法院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禁毒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准确把握当前的禁毒形势,把新时期禁毒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行动指南。全市法院坚持司法服务大局,形成全市法院禁毒整治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忠诚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持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注重广泛宣传发动,合力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2.坚持严打重判,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

全市法院把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牢牢把住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突出打击重点,对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有力打击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剥夺毒品犯罪分子重新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3.构建联动机制,形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

积极应对毒品形势发展变化提出的新挑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构建打击毒品犯罪协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总结办案经验,认真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证据收集、审查判断标准,提高办案水平。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职责,与各有关部门协同开展各项毒品打击整治活动,增强对中越边境毒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担负起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的使命。

4.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毒品犯罪审判质效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优化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确保从优从快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在全市法院推进毒品犯罪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通过集中受理、送达、开庭、宣判等方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落实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为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结合审判体制改革,加强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充实刑事审判力量,落实院庭领导办案制度,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编入刑事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其在带头办案、业务指导、经验传授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加强培训,确保及时更新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刑法规范、刑事政策,不断提升全市法院办理该类案件的司法水平,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们还建立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并规定凡重大复杂毒品犯罪案件必须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方能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以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律适用,力求把每一件毒品犯罪案件办成经受得住历史、法律考验的铁案。

5.加大禁毒普法力度,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坚持集中宣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震慑力,扩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防城港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作用,和团委、妇联、教育部门等加强协作,主动邀请在校学生到基地开展毒品教育。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通过开展毒品案件庭审网络直播、组织庭审旁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加强与中央电视台等主要媒体的协作,扩大禁毒工作的普法宣传和教育辐射面。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案说法式的开展巡回庭审、宣判,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起到审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6.高度重视打传工作。

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2件114人。我院高度重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工作,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加强后勤保障沟通协调,多部门合作,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衔接配合工作机制(试行)》。全体干警签署了《打击传销承诺书》,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庭审公开网等及时发布和推送涉传销案件信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对类案例问题经调研后形成工作法院统一的指导意见方面:

一是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为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凡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办理案件时,应当依托案件检索系统,对全国各级法院已生效的类案或关联案件进行全面检索,必要时可制作书面检索报告。

二是类案指导。对于同类案件,有必要制定规范,统一两级法院裁判尺度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的,经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形成指导意见,或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通过,形成规范性指导意见下发各基层执行。

三是案例指导。在实践发现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后,及时研究室提出,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发布案例作为审理同类案件的参考依据。

四是案件评查、发改分析指导。中院每年均对全市法院上年度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分析,制作全市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情况分析报告,且在每年进行的案件质量评查后,对查出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形成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供全市法院法官在案件审理时参考。2019年4月,我院李世浩副院长带队前往四个基层法院进行了民商事发改案件调研分析。

(三)关于加大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力度方面:

一是业务培训。中院不定期针对某一项审判业务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是本领域的热点问题、前沿问题,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等。不定期派出审判业务骨干到各基层法院进行巡回指导,以座谈形式了解基层法院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或典型案例分析方式进行业务培训,重点从解决问题、提高实践能力,保证审判效果方面进行指导。2019年我院举办了书记员培训班、人民陪审员培训班、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等,另外派出70余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和广西法官学院组织的培训。

二是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加强对基层法院对口部门之间进行审判业务指导,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基层法院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法律文书等方面存在问题,合议庭评议中除依法提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处理意见外,要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通过随卷发出内函的形式进行业务指导。在作出各类裁决时,要注重说理、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理由进行充分论证,以此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在发改案件前要做好与一审法官的沟通工作,针对同案不同判的情况,由主办法官说明缘由、释法明理。对接到基层法院法官面请和电话请示要及时答复,必要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

三是会议指导。我院每年至少召开刑事、民事、行政各一次的全市法院案件发改案件分析会,针对全市法院上年度因错误被改判、被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进行分析,听取一审法官对案件的裁判说理,由主办人针对各自发改案件的原因进行阐述分析,指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发改的原因,给予一审法院更加针对性的指导。

三、整改效果

经过近一年的整改,群众意见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统计结果显示,前三季度我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7.52%,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全市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我市法院被评为2019年度“全区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黄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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