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打好服务“组合拳”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法院 吴凰汇  发布时间:2020-05-25 10:29:21 打印 字号: | |

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多举措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纪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近年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标防城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打出了一套精准有力服务“组合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彰显了司法新作为。

把脉问诊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

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全市两级法院将服务关口前移,从“一把手”到一线法官,变坐堂办案为主动服务,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帮助解决法律问题

通过走访调研,在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和意见的基础上,聚焦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及时出台《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服务清单,为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行动指南。

在实践中,针对遇到的问题,中院联合工商联、财政局、银监分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共诊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此外,两级法院结合审理案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做到审理一类案件、堵塞一批漏洞。

专业审判,让企业家安心经营

如何妥善处置不良资产、盘活存量优质资源,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全市法院认真做好破产审判工作,成立破产审判团队出台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成立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积极探索和适用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帮助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理破产案件23件。其中,市中院5个多月内快速审结了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册非国有“僵尸企业”广西餐饮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促成“睡宝”床垫等23家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既让企业“起死回生”,也有效维护1200多名债权人和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1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础,两级法院不光是春风化雨,还有雷霆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干扰破坏招商引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并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强揽工程等犯罪行为净化区域诚信环境,企业家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绿色通道,高效审理涉企案件

为高效化解涉企纠纷,两级法院专门成立商事审判团队和速裁审判团队开辟涉企案件审理绿色通道,涉企案件当场立案率达100%实行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降低诉讼成本

注重建章立制,制定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多元化纠纷调解工作方案等法院主导的诉前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出台了有关加强民商事案件快速审理、繁简分流、小额诉讼、送达等一系列加快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举措文件全面提升涉企案件审判质效。

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两级法院打造含手机APP、微信第三方功能、司法直播平台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在线服务平台,为诉讼参与人提供网上立案、微信缴费、案件查询、电子送达网上诉讼服务。建成虚拟导诉、3D导航、智能诉状等便民诉讼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为涉诉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两级法院灵活调整办案方式,引导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一次性解决纠纷,实现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

精准服务,一企业一法官护航企业发展

港口区法院结合辖区企业多的实情,因地制宜,设立了工业巡回法庭,推出“一企业一法官”工作机制,定期派法官深入企业排忧解难。目前已经相继走访了辖区50余家企业,排查调解涉企纠纷30余起。针对企业用工中常见的问题,为相关企业送上《劳资双方道德风险提示书》,针对企业合同履行、订立等问题,为企业编印了《企业经营风险防范提示手册》。

2019年,工业巡回法庭共受理涉企案件175件,涉案金额6400余万元。妥善化解涉柳钢大临区项目、盛隆冶金公司项目用地纠纷等问题,为重大企业持续发展和重点项目落成保驾护航。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冲击,中院联合市工商联出台《关于民营企业疫情期间法律风险防控的建议》并分发到辖区企业,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供法律参考。工业巡回法庭在疫情期间共走访企业15次,审理涉企案件13件,助力企业复产复工

审慎办案,助力“盘活”企业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两级法院既要及时化解涉企纠纷,又要树立审慎善意的理念,充分体恤企业现实困难,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从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出发,审慎善意审理涉企纠纷。同时,依法审慎适用“查冻扣”等司法强制措施,对企业的厂房、机器等生产经营性财产,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予以“放水养鱼”。

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开展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清理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金额2370多万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防城区法院在办理涉某制糖公司合同纠纷案件中,将“冻结”巧变为“活封”,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吴凰汇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网防城港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