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来交罚金了。”近日,刑满出狱的被执行人黄某来到上思县人民法院,对着两天前到其家中走访的执行法官开口说道。
原来,黄某等1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上思法院依法立案进入执行程序。其中,作为从犯的黄某因参与恶势力团伙犯罪,犯敲诈勒索罪,获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黄某于2019年5月刑满释放,但一直未主动履行罚金缴纳义务。
5月中旬,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六清”行动推进会的会议精神,上思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行动,集中对涉黑恶案件开展执行。
行动过程中,上思法院执行干警头顶烈日前往上思县南屏乡,实地调查核实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在当地派出所民警、村委会干部的协助下,执行干警经过细致摸排,逐渐查明10名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在走访调查过程中,执行干警注重思想引导、释法说理,消除被执行人和家属对财产刑的抵触心理,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其中已刑满释放的黄某为执行干警的真情、耐心劝解所感动,当场承诺两天后前往法院缴纳罚金,另外2名被执行人家属也纷纷表示愿意代为缴纳罚金。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上思法院运用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线上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车辆、工商登记、不动产登记等财产信息,线下通过实地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和财产线索,穷尽调查手段,全方位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第一时间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切实做到“黑财”不清底,执行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