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公告》要求,经过自愿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何维等3名人员为拟聘用书记员,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何维、王冠博、苏桂玉。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在7月11日前向防城港市纪委监委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或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书面反映,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8001,电话:0770-6103893、6103623。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