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广西上思县有对父子也是“齐上阵”,不过却是联手干起了违法犯罪的事,儿子指使父亲运输毒品,父亲非但不阻止,还积极参与进来,最终双双入狱,令人唏嘘。
52岁的周某儒与29岁的周某琼是父子关系,2019年9月4日下午,被告人周某琼与毒品上家联系并预付部分毒资后,指使其父亲被告人周某儒一同驾乘一辆未挂车牌的摩托车,从上思县出发前往防城区峒中镇与毒品上家接取毒品。次日0时许,周某琼让周某儒在路边等候,其独自携带2万元毒资驾驶摩托车到上家指定的某村附近一个路口交易毒品。交易完成后,周某琼携带毒品驾车返程接上周某儒返回上思县,途中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摩托车上搜出毒品海洛因一块,净重350.60克,毒品冰毒一包,净重999.33克。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琼、周某儒违返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周某琼贩卖、运输毒品,周某儒参与运输毒品,二人的行为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及运输毒品罪。在运输毒品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琼指使被告人周某儒参与运输毒品,是主犯,被告人周某儒受指使参与运输毒品,是从犯。
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对二人认罪认罚从宽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处周某琼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周某儒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宣判后,二人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目前该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