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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彰显诉源治理“大”作用——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发挥人民法庭职能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纪实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凰汇  发布时间:2022-07-25 15:40:37 打印 字号: | |

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前沿阵地”优势,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庭工作积极探索司法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新模式,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和“边海民族特色法庭”。

“拉家常”式调解亲族房屋权属纠纷

“三间瓦房让了三十年,说不清了。”莫大爷和小莫均是东兴市江平同宗同族的亲戚,双方多年来一直和睦相处,最近却因为三间老房子的归属打起了官司。

莫大爷称自己三十年前让了三间瓦房给同宗兄弟居住,现怀念祖屋想让膝下儿女翻新,但受让的同宗兄弟已经去世多年,莫大爷遂找到儿子小莫归还房子不过小莫却认为这三间瓦房是父亲当年花三千块钱买的,而且也把房产证原件交到了手上,自己从小在这里长大,没有理由归还

双方对房屋的归属产生了分歧亲族两代渐生嫌隙后来莫大爷的儿女找到村委出面调解,但因分歧太大,调解工作未能取得进展,莫大爷遂到法院寻求帮助。

东兴市法院江平法庭负责人冯建华高度重视纠纷调解工作,通过仔细审查材料、认真分析案情,很快意识到双方当事人都是京族群众,而且牵涉到房屋权属民生问题,如若处理不当,很可能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维护本地民族团结。

法官厘清千头万绪,决定到村委进一步了解案情。为缓和双方矛盾,创造调解氛围,法官以“哈亭调解室”平台为依托,邀请京族调解员参与本案调解工作,同时也邀请当地律师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以乡音话乡情,边拉家常边调解,逐渐缓和了双方矛盾。

法官随即联合江平司法所、江平综治中心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调解。因当地疫情影响,调解工作一度中断,更不幸的是莫大爷在调解期间离世,给调解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在多方半年的不懈努力下,5月31日,莫大爷的继承人和小莫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周末调解助推乡村振兴项目复工

“事情发展成这样,法官您帮支个招吧。”防城区那良镇某村个别村民对某桥梁施工涉及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有异议,导致该村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桥梁工程推进受阻,村委多次与村民协商未果,求助法院及有关部门协助调解。

5月8日,那良法庭庭长黄永彬了解到该纠纷后,利用周末时间,联合当地派出所、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干警赶赴现场开展调解工作。

当天,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法官如约到达调解现场。“法官,你来评评理吧。”村民对补偿金额一直与村委争议不断,声称村委给的补偿太低,希望拿到更高的补偿。

为尽快解决纠纷,在调解人员向村民出示青苗补偿相关政策文件后,法官遂耐心向村民详细说明青苗补偿的标准和具体计算方法,从法、理、情等方面对村民存疑之处一一进行沟通与答疑同时引导村民认识到桥梁工程建设是便民利民的事情,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希望大家遵循文件规定,合理请求补偿。

“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理清了思路,化解矛盾还是法官有招。”经过法官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村民终于同意现场清点青苗数量,明确补偿金额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桥梁项目顺利复工复产。

多方联动调解道路通行纠纷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短的时间不用去法院就帮我们把问题解决了,不用再花时间和精力打官司了!”6月29日,上思县法院华兰瑶乡巡回法庭法官韦亮与检察院干警、英明村村委和法院驻村工作队员在诉前成功化解一起道路通行纠纷,得到当事人的称赞。

该案的当事人黄某与韦某均为上思县南屏乡村民黄某新建住房时,由于通行不便,便在后山临时开辟一条泥巴路。到后来韦某新建住房运输物料时,由于车辆通行不便,韦某对道路进行修改后道路塌方,导致黄某出行困难,继而双方发生争执。

得知该纠纷后,6月29日,法官与检察院干警、英明村村委和法院驻村工作队员召开联席会议,理清案件争议焦点,商定调解方案。

“法官,你们看看,这条路被搞成这样,我家怎么通行?”随后,在当事人带领下,法官与工作人员一起到争议道路进行实地勘察。

在现场,经过多方联动调解,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并结合相关法律开展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道路通行达成一致意见,此次纠纷得以快速化解实现路通案结,人和事了。

“小”法庭彰显诉源治理“大”作用,防城港市两级法院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契机,把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责任编辑: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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