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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0 10:40:22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属于国家审判机关,履行审判职能。下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行政装备科、法警支队、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信息与网络技术办公室。下属二层机构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35,771,83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31,348,540.97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2,595,832.9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942,524.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5,00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702,997.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35,771,831.00

本年支出合计

58

36,604,894.9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25,674,461.03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24,841,397.11


30



61


总计

31

61,446,292.03

总计

62

61,446,292.03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表二: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5,771,831.00

35,771,831.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0,515,477.05

30,515,477.05






20405

法院

30,235,477.05

30,235,477.05






2040501

  行政运行

18,618,273.47

18,618,273.4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90,941.86

5,090,941.86






2040503

  机关服务

37,187.43

37,187.43






2040504

  案件审判

2,449,785.36

2,449,785.36






2040505

  案件执行

41,376.00

41,376.00






2040506

  “两庭”建设

718,570.00

718,57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279,342.93

3,279,342.93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80,000.00

280,00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280,000.00

280,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95,832.95

2,595,832.9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595,832.95

2,595,832.9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85,867.00

85,867.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42,927.00

1,942,927.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67,038.95

567,038.9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42,524.00

942,524.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42,524.00

942,524.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22,162.00

422,162.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3,462.00

43,462.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76,900.00

476,90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5,000.00

15,000.00






21305

扶贫

15,000.00

15,0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5,000.00

15,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02,997.00

1,702,997.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02,997.00

1,702,99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02,997.00

1,702,997.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6,604,894.92

23,911,814.85

12,693,080.0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1,348,540.97

18,655,460.90

12,693,080.07




20405

法院

31,068,540.97

18,655,460.90

12,413,080.07




2040501

  行政运行

18,618,273.47

18,618,273.4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90,941.86


5,090,941.86




2040503

  机关服务

37,187.43

37,187.43





2040504

  案件审判

2,449,785.36


2,449,785.36




2040505

  案件执行

41,376.00


41,376.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551,633.92


1,551,633.9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279,342.93


3,279,342.93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80,000.00


280,00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280,000.00


280,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95,832.95

2,595,832.9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595,832.95

2,595,832.9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85,867.00

85,867.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42,927.00

1,942,927.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67,038.95

567,038.9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42,524.00

942,524.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42,524.00

942,524.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22,162.00

422,162.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3,462.00

43,462.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76,900.00

476,90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5,000.00

15,000.00





21305

扶贫

15,000.00

15,0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5,000.00

15,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02,997.00

1,702,997.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02,997.00

1,702,99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02,997.00

1,702,997.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5,771,83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31,348,540.97

31,348,540.97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2,595,832.95

2,595,832.9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942,524.00

942,524.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5,000.00

15,00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702,997.00

1,702,997.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35,771,831.00

本年支出合计

59

36,604,894.92

36,604,894.9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5,091,345.0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14,258,281.09

14,258,281.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5,091,345.01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50,863,176.01

总计

64

50,863,176.01

50,863,176.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36,604,894.92

23,911,814.85

12,693,080.0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1,348,540.97

18,655,460.90

12,693,080.07

20405

法院

31,068,540.97

18,655,460.90

12,413,080.07

2040501

  行政运行

18,618,273.47

18,618,273.4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90,941.86


5,090,941.86

2040503

  机关服务

37,187.43

37,187.43


2040504

  案件审判

2,449,785.36


2,449,785.36

2040505

  案件执行

41,376.00


41,376.00

2040506

  “两庭”建设

1,551,633.92


1,551,633.9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3,279,342.93


3,279,342.93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80,000.00


280,00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280,000.00


280,0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95,832.95

2,595,832.9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595,832.95

2,595,832.9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85,867.00

85,867.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42,927.00

1,942,927.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67,038.95

567,038.95


210

卫生健康支出

942,524.00

942,524.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942,524.00

942,524.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422,162.00

422,162.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43,462.00

43,462.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76,900.00

476,900.00


213

农林水支出

15,000.00

15,000.00


21305

扶贫

15,000.00

15,0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15,000.00

15,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702,997.00

1,702,997.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702,997.00

1,702,99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702,997.00

1,702,997.00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1,904,595.6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39,752.22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4,523,519.00

30201

  办公费

284,468.44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3,318,392.50

30202

  印刷费

115,145.5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6,281,146.40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

5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637,455.00

30205

  水费

9,986.9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942,927.00

30206

  电费

33,328.15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67,038.95

30207

  邮电费

147,008.7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54,817.48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67,528.94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48,874.36

30211

  差旅费

5,392.00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1,702,997.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207,585.33

30213

  维修(护)费

16,618.92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52,313.67

30214

  租赁费

6,206.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467.00

30215

  会议费

9,522.00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5,80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4,542.5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31,667.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817,45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80,033.08




人员经费合计

21,972,062.63

公用经费合计

1,939,752.22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627,845.00


570,800.00

120,800.00

450,000.00

57,045.00

454,101.90


407,333.40

120,800.00

286,533.40

46,768.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说明:我院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因此表格为空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说明:我院无国有资本经营,因此表格为空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收入总计3577.18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3577.18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减少1202.48万元,降低25.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申请款项减少同时,删除了诉讼费退费经费的预算,其他两庭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算也相应的压缩或者删除。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67.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11.79%,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1年支出总计3660.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60.49万元,较2020减少1462.17万元,降低28.54%。主要原因是:删除了诉讼费退费经费的预算,其他两庭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算也相应的压缩或者删除。                

1.公共安全支出3134.85万元:主要为行政运行1861.8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9.09万元,机关服务3.72万元,案件审判244.98万元,案件执行4.14万元,两庭建设155.16万元,其他法院支出327.9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518.69万元,降低32.6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方面影响,压减一般性支出,“两庭”建设项目延缓推进

2.社会保障支出(类)259.5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67.98万元,增长35.48%。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增加,调增社保基数,补缴社保与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94.25万元:主要为行政单位医疗42.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69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3.16万元,降低12.25%。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为市领导挂钩贫困村项目建设经费与扶贫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2020年决算数减少5万元,降低76.92%原因是2020年市财政局增加拨付一笔市领导挂钩贫困村项目建设经费5万元至我院,2021年没有该笔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170.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11.38%。增长原因是人员工资绩效增加,配套的公积金缴纳也相应有所增长。

6.年末结转结余2484.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结余。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83.3万元,减少3.24%。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我院两庭建设项目的推进也使用了部分以前年度上级下达的经费。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0.49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462.17万元,降低28.54%。其中:基本支出2391.18万元,项目支出1269.31万元。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65.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36%。主要用于: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2316.24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3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统计当年上级下拨经费。

(二)社会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09.44万元,支出决算为25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退休、辞职与新进公务员人数变动,补缴社保费用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4.25万元,支出决算为9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预算为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与市领导挂钩贫困村项目建设经费,编制年初预算时不统计。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45.72万元,支出决算17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当年发放绩效补绩效部分住房公积金未统计在年初预算内。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1.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9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的149.5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当年增加新公务员导致增加人员经费,司法改革增加法院人员工资和绩效导致相应增加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89.2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培训及会议,相对应培训费、会议费及差旅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此类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无此类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比上年增加12.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新购置了1台执法执勤用车花费12.08万元,而2020年没有购置车辆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部门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数也是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

(二)2021年部门决算公务用车运行购置费支出40.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65万元,公务车辆购置费1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1%,比上年增加了10.7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新购置1台执法执勤用车2020年无车辆购置费支出。该预算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开展审判执行、执法执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2021年部门决算公务接待支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比上年增加1.51万元。原因是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的影响,公务接待次数大大减少,而2021年公务接待次数在正常范围内较上年稍增。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了23.45万元,减少10.79%。2020年减少1.92万元,降低0.98%。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11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全部属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类(含囚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为我院2015年12月购置的1200KW柴油发电机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4.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7.48%。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标,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指标。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办案补助经费200万元我院通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来构建,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该项目进行展开自评。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维持法院各项开支正常运转、维持法院办案工作活动正常开展、三公经费等支持控制在预算批复数内。目标完成情况:我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批复的范围内,各项开支合理,各大供应商的服务合格率符合我院服务质量要求。及时支付每个月水电费,未对法院正常运转造成影响。支出成本控制合理,没有超出预算200万元。干警普遍反映院内办公环境及法院工作条件越来越好,未接收到干警不良评价,视为干警满意度达到预定指标值。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主要问题办案补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广,因此预算编制时各项经费预算不够精细化,项目不够具体,有的项目有预算但未实际落实,造成资金浪费的情况。改进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要紧密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提升预算的刚性约束,凡是做到先预算后开支,提高财政资金的支用效益,跟踪预算支出进度,及时作出预算调整。

2.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物业管理费145万元根据绩效目标申报,我院设立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果为优。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及时拨付每月物业管理费;维护院内环境干净整洁;无重大事故。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签订物业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质量达标率达100%,物业维修及时,有驻院物业人员全天24小时待命;支出成本控制合理,没有超出预算145万元;干警普遍反映院内环境卫生干警整洁,也未发生突发情况,未接收到干警不良评价,视为干警满意度达到预定指标值。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由于我院面积较大、楼层多,楼内公用卫生间较多,厕用纸巾、洗手液等清洁用品消耗较快,存在不必要浪费及物品更新不及时问题,且新增新建审判法庭扩建项目与执行指挥中心,因此协助管理院内卫生,协助维护法院安全保障开始变得有些不足。下一步改进建议:物业增加公用区域检查次数,及时配备清洁用品,号召干警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排患大检查。

3.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维护费59.06万元。我院通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来构建,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该项目进行展开自评。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办公信息化程度有所提高;庭审直播常态化;经费支出不超过预算控制数。从结果上看,项目目标完成。项目目标完成。2021年完成庭审直播场次超100场目标,系统故障率较少小于10%;支出成本控制合理,没有超出预算59.06万元;干警普遍反映院内院内信息化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法院智能化、信息化程度在全市各单位中属于较高水平;未接收到干警不良评价,视为干警满意度达到预定指标值。自评得分91分,自评结果为优。存在的问题:信息化建设的范围很广,且建设成本较高,还未充分发挥法院信息化各个模块之间的相互联动功能,且本院信息技术方面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给建设智慧法院造成一定阻力。建议:加强信息化建设模块之间的联动研究,增聘信息技术专业人才。

(后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9日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收入支出
项目行次金额项目行次金额
栏次
1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771,831.00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
二、外交支出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
三、国防支出34
四、上级补助收入4
四、公共安全支出3531,348,540.97
五、事业收入5
五、教育支出36
六、经营收入6
六、科学技术支出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
八、其他收入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595,832.9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40942,524.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4315,00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6

16
十六、金融支出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501,702,997.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7
本年收入合计2735,771,831.00本年支出合计5836,604,894.92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8
结余分配59
年初结转和结余2925,674,461.03年末结转和结余6024,841,397.11

30

61
总计3161,446,292.03总计6261,446,292.03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4567
合计35,771,831.0035,771,831.00




204公共安全支出30,515,477.0530,515,477.05




20405法院30,235,477.0530,235,477.05




2040501  行政运行18,618,273.4718,618,273.4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90,941.865,090,941.86




2040503  机关服务37,187.4337,187.43




2040504  案件审判2,449,785.362,449,785.36




2040505  案件执行41,376.0041,376.00




2040506  “两庭”建设718,570.00718,57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3,279,342.933,279,342.93




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80,000.00280,00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280,000.00280,00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5,832.952,595,832.95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95,832.952,595,832.9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85,867.0085,867.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2,927.001,942,927.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7,038.95567,038.95




210卫生健康支出942,524.00942,524.00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42,524.00942,524.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22,162.00422,162.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3,462.0043,462.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76,900.00476,900.00




213农林水支出15,000.0015,000.00




21305扶贫15,000.0015,0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15,000.0015,00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1,702,997.001,702,997.0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702,997.001,702,99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02,997.001,702,997.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
栏次123456
合计36,604,894.9223,911,814.8512,693,080.07


204公共安全支出31,348,540.9718,655,460.9012,693,080.07


20405法院31,068,540.9718,655,460.9012,413,080.07


2040501  行政运行18,618,273.4718,618,273.4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90,941.86
5,090,941.86


2040503  机关服务37,187.4337,187.43



2040504  案件审判2,449,785.36
2,449,785.36


2040505  案件执行41,376.00
41,376.00


2040506  “两庭”建设1,551,633.92
1,551,633.9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3,279,342.93
3,279,342.93


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80,000.00
280,00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280,000.00
280,00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5,832.952,595,832.95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95,832.952,595,832.9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85,867.0085,867.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2,927.001,942,927.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7,038.95567,038.95



210卫生健康支出942,524.00942,524.00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42,524.00942,524.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22,162.00422,162.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3,462.0043,462.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76,900.00476,900.00



213农林水支出15,000.0015,000.00



21305扶贫15,000.0015,0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15,000.0015,00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1,702,997.001,702,997.0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702,997.001,702,99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02,997.001,702,997.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收     入支     出
项目行次金额项目行次合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栏次
234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771,831.00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
二、外交支出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3
三、国防支出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3631,348,540.9731,348,540.97


5
五、教育支出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595,832.952,595,832.95


9
九、卫生健康支出41942,524.00942,524.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4415,000.0015,00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




16
十六、金融支出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511,702,997.001,702,997.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58



本年收入合计2735,771,831.00本年支出合计5936,604,894.9236,604,894.92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15,091,345.01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14,258,281.0914,258,281.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5,091,345.01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31

63



总计3250,863,176.01总计6450,863,176.0150,863,176.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小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栏次123
合计36,604,894.9223,911,814.8512,693,080.07
204公共安全支出31,348,540.9718,655,460.9012,693,080.07
20405法院31,068,540.9718,655,460.9012,413,080.07
2040501  行政运行18,618,273.4718,618,273.47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90,941.86
5,090,941.86
2040503  机关服务37,187.4337,187.43
2040504  案件审判2,449,785.36
2,449,785.36
2040505  案件执行41,376.00
41,376.00
2040506  “两庭”建设1,551,633.92
1,551,633.9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3,279,342.93
3,279,342.93
204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80,000.00
280,000.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280,000.00
280,000.00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5,832.952,595,832.95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595,832.952,595,832.9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85,867.0085,867.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42,927.001,942,927.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7,038.95567,038.95
210卫生健康支出942,524.00942,524.00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942,524.00942,524.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22,162.00422,162.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43,462.0043,462.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476,900.00476,900.00
213农林水支出15,000.0015,000.00
21305扶贫15,000.0015,000.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15,000.0015,000.00
221住房保障支出1,702,997.001,702,997.00
22102住房改革支出1,702,997.001,702,997.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02,997.001,702,997.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决算数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决算数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决算数
301工资福利支出21,904,595.6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939,752.22307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4,523,519.0030201  办公费284,468.44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3,318,392.5030202  印刷费115,145.50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6,281,146.4030203  咨询费
310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4  手续费50.00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637,455.0030205  水费9,986.93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2,927.0030206  电费33,328.15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567,038.9530207  邮电费147,008.70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4,817.48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67,528.94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8,874.3630211  差旅费5,392.00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1,702,997.00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207,585.3330213  维修(护)费16,618.92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52,313.6730214  租赁费6,206.00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467.0030215  会议费9,522.00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35,800.0030217  公务接待费14,542.50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31,667.00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99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6  赠与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9  奖励金
30229  福利费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99  其他支出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817,45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033.08


人员经费合计21,972,062.63公用经费合计1,939,752.22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预算数决算数
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合计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小计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小计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
123456789101112
627,845.00
570,800.00120,800.00450,000.0057,045.00454,101.90
407,333.40120,800.00286,533.4046,768.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小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栏次12345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栏次12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附件6:










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维护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四级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单位自评分单位自评完成情况描述评价标准
投入6                  前期准备6项目决策6-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6分)1.项目设立有据可依(如有政策文件规定或市领导批示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相符的,得4分。项目设立无依据扣2分,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的,得2分。项目计划内容不具体或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扣1分。
61.该预算项目根据采购计划金额,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有些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也按照相关规定及本院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推进。
2.项目具体且明确,合理且可行。
项目方案材料;如可行性报告、项目方案、项目招投标文件、部门预算文本等。
过程40项目管理12项目管理制度2-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2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扣1分;无项目管理办法得0分。2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
制度执行有效性5-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5分)1.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51.预算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本预算项目实施按招投标程序进行,设备类采购也根据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项目实施审批文件、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有关文件
项目质量控制3-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3分)1.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且执行良好的,得2分。
2.市直业务直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文件)
2我院建立有相应的内控制度,且执行良好。质量控制相关制度、督查文件等
项目档案管理2-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2分)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2我院各项档案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完整。项目相关资料等。
资金管理23资金管理制度2-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2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的,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2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等。
资金到位率3-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3分)资金于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3分;于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10月份到位的,得1分;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以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3资金到位率达100%,财政于3月份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资金支出进度6-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6分)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2分、和3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5基本达到时序支出进度。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资金支出规范性12-资金分配是否合规(3分)1.建立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3.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3有可参照执行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分配根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分配方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凭证、资金分配方案等
-资金支出是否合规(6分)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4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支出等情况,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6资金的分配根据实际项目进展进度申请,资金的申请由我院行文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申请的资金拨付金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批复的范围以内资金拨付凭证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3分)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支出未分项目核算得0分;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的,得1分,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得0分;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有内控制度但未实际执行扣0.5分,无内控制度得0分。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制定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凭证等


绩效评价管理5预算管理自评管理5-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3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自评得0分。3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项目自评材料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2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每迟提供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2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项目自评材料
产出30项目产出30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30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将实际完成任务量与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进行对比,评价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产出数量指标:完成目标任务量95%以上(含95%)得15分,完成90%-95%的10分,完成85%-90%得8分,完成80%-85%得6分,完成75%-80%得4分,完成70%-75%得2分,完成65%-70%得1分,完成65%以下得0分。10 完成目标任务量100%。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基准水平。产出质量指标: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得5分,基本达到按1-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未达到标准得0分。服务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将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比,考核项目是否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产出时效指标: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得5分,否则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4按计划的时间周期施工并完工。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反映项目总体投入与计划投入情况。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控制较好得5分,超出实际成本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5成本控制较好,支出数在批复范围。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效果24项目效果24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24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反映资金或项目实施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指标: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得19分,基本达到按0-19分(不含19分)酌情给分18基本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统计报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党委政府公布的有关数据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考核项目直接受益人或基层实施人员满意度情况满意度指标:调查对象满意度90%以上(含90%)得5分,满意度80%-90%(含80%)的4分,满意度70%-80%(含70%)得3分,满意度60%-70%(含60%)得2分,60%以下按0-1分酌情给分5本院干警满意度达标。问卷调查
总分100
100
100


90

     备注:1.自评阶段,被评价单位须按照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对二级指标“产出”、“效果”进行细化,补充三、四级指标。2.评价实施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可结合被评价单位细化的“产出”和“效果”的三、四级指标,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使“产出”、“效果”指标能真实、完整、科学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3.标准“--”不需要填写。
办案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四级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单位自评分单位自评完成情况描述评价标准
投入6                  前期准备6项目决策6-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6分)1.项目设立有据可依(如有政策文件规定或市领导批示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相符的,得4分。项目设立无依据扣2分,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的,得2分。项目计划内容不具体或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扣1分。
61.该预算项目根据采购计划金额,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有些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也按照相关规定及本院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推进。
2.项目具体且明确,合理且可行。
项目方案材料;如可行性报告、项目方案、项目招投标文件、部门预算文本等。
过程40项目管理12项目管理制度2-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2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扣1分;无项目管理办法得0分。2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等。
制度执行有效性5-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5分)1.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51.预算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本预算项目实施按招投标程序进行,设备类采购也根据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项目实施审批文件、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有关文件
项目质量控制3-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3分)1.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且执行良好的,得2分。
2.市直业务直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文件)
2我院建立有相应的内控制度,且执行良好。质量控制相关制度、督查文件等
项目档案管理2-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2分)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2我院各项档案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完整。项目相关资料等。
资金管理23资金管理制度2-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2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的,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2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等。
资金到位率3-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3分)资金于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3分;于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10月份到位的,得1分;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以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3资金到位率达100%,财政于3月份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资金支出进度6-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6分)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2分、和3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5基本达到时序支出进度。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资金支出规范性12-资金分配是否合规(3分)1.建立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3.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3有可参照执行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分配根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分配方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凭证、资金分配方案等
-资金支出是否合规(6分)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4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支出等情况,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6资金的分配根据实际项目进展进度申请,资金的申请由我院行文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申请的资金拨付金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批复的范围以内资金拨付凭证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3分)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支出未分项目核算得0分;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的,得1分,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得0分;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有内控制度但未实际执行扣0.5分,无内控制度得0分。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制定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凭证等


绩效评价管理5预算管理自评管理5-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3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自评得0分。3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项目自评材料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2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每迟提供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2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项目自评材料
产出30项目产出30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30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将实际完成任务量与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进行对比,评价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产出数量指标:完成目标任务量95%以上(含95%)得15分,完成90%-95%的10分,完成85%-90%得8分,完成80%-85%得6分,完成75%-80%得4分,完成70%-75%得2分,完成65%-70%得1分,完成65%以下得0分。10 完成目标任务量100%。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基准水平。产出质量指标: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得5分,基本达到按1-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未达到标准得0分。服务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将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比,考核项目是否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产出时效指标: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得5分,否则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5按计划的时间周期施工并完工。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反映项目总体投入与计划投入情况。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控制较好得5分,超出实际成本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5成本控制较好,支出数在批复范围。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效果24项目效果24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24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反映资金或项目实施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指标: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得19分,基本达到按0-19分(不含19分)酌情给分18基本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统计报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党委政府公布的有关数据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考核项目直接受益人或基层实施人员满意度情况满意度指标:调查对象满意度90%以上(含90%)得5分,满意度80%-90%(含80%)的4分,满意度70%-80%(含70%)得3分,满意度60%-70%(含60%)得2分,60%以下按0-1分酌情给分5本院干警满意度达标。未收到干警投诉
总分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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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自评阶段,被评价单位须按照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对二级指标“产出”、“效果”进行细化,补充三、四级指标。2.评价实施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可结合被评价单位细化的“产出”和“效果”的三、四级指标,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使“产出”、“效果”指标能真实、完整、科学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3.标准“--”不需要填写。
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四级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单位自评分单位自评完成情况描述评价标准
投入6                  前期准备6项目决策6-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6分)1.项目设立有据可依(如有政策文件规定或市领导批示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相符的,得4分。项目设立无依据扣2分,与国家、自治区、市县相关政策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2.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的,得2分。项目计划内容不具体或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扣1分。
61.该预算项目根据采购计划金额,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有些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也按照相关规定及本院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推进。
2.项目具体且明确,合理且可行。
项目方案材料;如可行性报告、项目方案、项目招投标文件、部门预算文本等。
过程40项目管理12项目管理制度2-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2分)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扣1分;无项目管理办法得0分。2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合同规定,对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范围、人员进行约束。项目管理制度等。
制度执行有效性5-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5分)1.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1分,扣完为止。
51.预算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2.本预算项目实施按招投标程序进行,设备类采购也根据政府采购程序进行。
项目实施审批文件、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有关文件
项目质量控制3-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3分)1.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且执行良好的,得2分。
2.市直业务直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文件)
2我院建立有相应的内控制度,且执行良好。质量控制相关制度、督查文件等
项目档案管理2-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2分)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2我院各项档案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完整。项目相关资料等。
资金管理23资金管理制度2-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2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的,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2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等。
资金到位率3-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3分)资金于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3分;于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10月份到位的,得1分;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以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3资金到位率达100%,财政于3月份批复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资金支出进度6-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6分)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2分、和3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5基本达到时序支出进度。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资金支出规范性12-资金分配是否合规(3分)1.建立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3.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3有可参照执行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分配根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分配方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凭证、资金分配方案等
-资金支出是否合规(6分)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4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支出等情况,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6资金的分配根据实际项目进展进度申请,资金的申请由我院行文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申请的资金拨付金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批复的范围以内资金拨付凭证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3分)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支出未分项目核算得0分;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的,得1分,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得0分;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有内控制度但未实际执行扣0.5分,无内控制度得0分。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制定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凭证等


绩效评价管理5预算管理自评管理5-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3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的,得3分;未开展自评得0分。3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项目自评材料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2分)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每迟提供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2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项目自评材料
产出30项目产出30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30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将实际完成任务量与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进行对比,评价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产出数量指标:完成目标任务量95%以上(含95%)得15分,完成90%-95%的10分,完成85%-90%得8分,完成80%-85%得6分,完成75%-80%得4分,完成70%-75%得2分,完成65%-70%得1分,完成65%以下得0分。10 完成目标任务量100%。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基准水平。产出质量指标:达到设定的质量标准得5分,基本达到按1-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未达到标准得0分。服务质量合格率达100%。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将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比,考核项目是否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产出时效指标: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得5分,否则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5按计划的时间周期施工并完工。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反映项目总体投入与计划投入情况。产出成本指标:成本控制较好得5分,超出实际成本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5成本控制较好,支出数在批复范围。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效果24项目效果24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24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反映资金或项目实施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效果指标: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得19分,基本达到按0-19分(不含19分)酌情给分18基本达到设定的效果目标。统计报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党委政府公布的有关数据
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填写批复的绩效目标考核项目直接受益人或基层实施人员满意度情况满意度指标:调查对象满意度90%以上(含90%)得5分,满意度80%-90%(含80%)的4分,满意度70%-80%(含70%)得3分,满意度60%-70%(含60%)得2分,60%以下按0-1分酌情给分5本院干警满意度达标。是否收到干警投诉
总分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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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1.自评阶段,被评价单位须按照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对二级指标“产出”、“效果”进行细化,补充三、四级指标。2.评价实施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可结合被评价单位细化的“产出”和“效果”的三、四级指标,进一步补充、修改、完善,使“产出”、“效果”指标能真实、完整、科学地反映项目绩效情况。3.标准“--”不需要填写。


 

 
责任编辑:江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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