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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冬送暖 司法救助显温情——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纪实
作者: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凰汇 毛振  发布时间:2022-12-30 17:10:00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2月7日,正直农历的大雪节气,室外寒风凛冽,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里却暖意浓浓。

“感谢法官,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救助的温暖。”“有了这笔钱,我们家总算能熬过眼前的难关了。”10余名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在领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后发出由衷的感谢。

当天,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现场发放仪式,向11起案件的18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23万余元。此次发放主要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抚养费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切实为困难群众纾困解难,向社会传递司法温度。

高度重视院、庭长带头办案

防城港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均成立了国家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和司法救助委员会。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由各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司法救助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成员由行政庭、刑事庭、民事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等业务庭室骨干人员担任。院长、分管副院长亲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深入救助申请人的住所,现场进行入户调查向邻里、村委会(居委会)、村民小组等了解情况。院、庭长带头办案,有效提高了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的质量和效率。

今年1-11月,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21件,已审结110件,决定救助案件103件,救助金额共计148.77万元,救助人员共计113人。

纵横联动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主动创新谋变,拓宽联动救助渠道。针对基层法院司法救助资金相对较为紧缺而司法救助案件相对较多的情况,市中院一方面主动协调各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重点关注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和当事人,告知其及时申请救助;另一方面,主动到基层法院开展调研、沟通、排查,筛选出涉及司法救助金额较大的案件,由两级法院联动救助。

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司法救助能力。市中院行政庭深入各基层法院,逐案开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指导工作,并专门组织全市法院司法救助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全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多元救助长期关怀。在强化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把司法救助工作延伸到救助对象的日常生活,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做好司法救助回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规范高效确保司法救助及时、合法

在立案受理方面,按照“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制化”的原则,对权益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以及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当事人,法官主动向当事人进行释明,并按照“司救刑”“司救民”“司救行”等相关案由类型编排案号,对司法救助申请进行审查立案,确保所有案件得到快速受理和规范审查。

在案件审查方面,明确要求主办法官采取入户调查为主、到庭询问为辅的方式进行全面审查调查。结合调查情况,类分标准,统一考量,确定适当的救助金额,经审查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合议庭评议,报请司法救助委员会决定,重大复杂案件还要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在案件救助金发放方面,严格按照告知当事人——当事人申请——法院审核——核报财政部门——向有关部门备案的程序。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简化审批程序,同时对每份申请材料均建立档案备查,杜绝“人情救助”,确保困难当事人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

纾困解难,司法救助暖人心

尊重保障人权,促进公平正义。充分、迅速的救助力度极大地促进了救助申请人实质权益的保障。年仅6岁的未成年人戚某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中,戚某某被邻居停放在其家门前的三轮摩托车车链夹断右脚脚掌,造成八级伤残。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胜诉权益未能兑现,救助申请人为救治幼子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还需面临后续治疗及康复的高额费用支出。该案经基层法院申请联动救助,市中院及时立案、快速办结,缓解了戚某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多元解纷显效,促进诉源善治。依法、高效的司法救助不仅是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雪中送炭”,更可以救助案件作为化解二次伤害和后续矛盾的有力抓手,消弭社会矛盾和隐患。未成年人苏某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中,因肇事人违规驾驶机动车导致苏某某受伤致残。诉讼和执行过程中,肇事人多次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但均因无力偿还,而导致被害人未能得到有效赔偿。救助申请人父母情绪悲愤,对生活深感绝望,所在社区掌握情况后,积极联合法院进行沟通疏导,并配合出具情况证明。通过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该案最终采取司法救助的方式,消除了一个社会隐患,也让一个小家庭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彰显司法温暖,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救助让急迫困难群众得到及时解困的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从而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黄某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中,农民工黄某某向包工头追讨施工尾款多年未果,被迫诉诸法律,却因包工头“破产”,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困境。黄某某家庭条件贫困,家中父母年迈,又有两个未成年人需要抚养,靠举债度日,全家生活无以为继。经其申请,市中院审查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

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一大批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害人或近亲属等得到及时救助,贯彻了新时代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应救急救”“把好事办好”的工作理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关怀和司法温暖。


 
责任编辑:吴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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