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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4!企业、商户、行业协会集体为防城港中院高效执行点赞!
作者:吴凰汇  发布时间:2023-05-08 16:30:49 打印 字号: | |

动员部署会

出发执行

开始执行

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

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

执行现场

执行现场

企业、商户、行业协会集体为防城港中院赠送锦旗

与企业、商户、行业协会代表座谈,征求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


“感谢执行法官帮我们公司腾退出被非法占用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让我们企业得以正常经营,东兴海产品市场得以恢复活力,就业和税收得以保障,老百姓的餐桌也更加丰富了,法院执行真的很给力!”“感谢执行法官解决了困扰我们海产品行业多年以来的大难题,我们代表全市广大商户感谢你们!”……

5月5日下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会议室格外热闹,来自申请执行企业的代表、商户代表、行业协会代表送来了四面锦旗,感谢法院高效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助力企业发展。

事情源于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2015年8月,广西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与广西北部湾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建设公司将其位于东兴市的北部湾国际海产品市场按区域销售和按区域出租给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买受该市场50%的总建筑面积物业和承租该市场50%的总建筑面积物业,并约定了具体支付方式等相关事宜。此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投资公司返还租赁房屋,但该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建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是企业,案涉市场又为边境地区大型国际海产品交易市场,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也会对当地海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投资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拒执行为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依旧不以为然,拒不主动腾房出屋。法院遂依法张贴腾房公告,限期履行。公告期满,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开展强制执行。

因案涉市场占地面积较大、商户较多、环境较为复杂,该院执行局经过实地勘查,制定了详尽周密的执行行动方案,组织召开了执行行动部署会,明确了执行实施组、安保警戒组、劝导稳控组、后勤保障组等各个小组的职责分工,并根据预估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月27日早上8时,在此次执行行动总指挥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柏树义和执行行动副指挥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毛振的带领下,全市法院40余名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执行现场,闻讯赶来的被执行人一度拒不配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解答其心中的疑惑,并普及有关企业合法经营的法律知识。最终,被执行人的情绪逐渐缓和,主动配合法院完成腾房工作,海产品市场内的经营井然有序,供水供电供气一切正常,强制执行就这样变成了柔性执行。

在当地派出所、社区等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和见证下,腾房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执行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执行行为全部公开透明。经过一整天的忙碌,近万平米的案涉房产内的物品全部被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申请执行人派驻的物业公司全面进驻接管。随着申请执行企业的负责人在交接清单上签字,案涉房产腾退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明确要求,全力配合防城港市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两个年”行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的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了“企业清淤”专项执行行动、“防城港中院执行利剑之春风行动”等。

3月1日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企案件1033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62亿元。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该院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有关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和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事事关乎营商环境,案案体现营商环境”的大局意识,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始终,在依法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灵活审慎适用执行措施,因案施策,放水养鱼,激发市场主体焕发生机活力,助力“诚而不幸”企业走出困境,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林文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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